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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算:算得是自己

(2012-06-06 10:21:05)
标签:

财经

房地产

案例分析

暗算:算得是自己

正略钧策管理咨询 顾问 魏广巨

    这个案例很具有典型性,说明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弊端:内耗毁了公司的前程。多少有希望的企业都因为内耗而倒塌。
    我感觉,李明详为了权利“明争不成,改为暗算”但最终算计的是自己。“商业丑闻”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都是致命的,不仅涉及的人员身败名裂,而且企业也是声明尽毁,根据中国人的“怕受连累”和“避嫌的思想”,不愿意和有“丑闻”的企业进行生意往来和产生瓜葛,政府的职能部门更是“避之不急”必然加强监管。所以恒久集团元气大伤,前景黯淡。
    在笔者看来,这个案例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结局。李明详有三处失策之处:
    一、挑起争端:兄弟双方都是为了集团未来的发展,本是好意;但是李明详将事态引向了“歧路”;他先起了戒心,导致了之后的悲剧结果。处在李明详的位置,当然要维护自己的权威,但是不应该把事态“放大”。李明详看到的是拓展的利处,而李明林看到的是风险;兄弟二人看到的是问题的两面。因该充分考虑彼此的建议,制定一个完整的方案,例如:如何拓展北京市场?如何规避风险?一般总有激进、稳妥、保守的方案(上、中、下三策)。
    二、冒然上会:李明详在提交董事会决议之前,忽略了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提前摸底”。应分别和董事会成员沟通,判断形势再多定夺,若无胜算就避免上会,待时机成熟再次提出。
    三、正面出击:李明详在感到威胁之后,正面与李明林对抗,使得弟弟不得不全力应战,最后搬出“老娘”把李明详逼上了绝路。相反,如果兄弟之间采用多次沟通的方式,即便是达成妥协,李明详的想法依然有时实现的希望;针对以郝利为首的“亲信集团”应采取“剪除”的策略——做为元老,郝利的行为不仅违法、也败坏了公司的名誉,应严肃处理,同时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震慑其他成员,令其不敢再轻易违规,同时也不敢轻易参与到“兄弟之争”中。这样有益于清除由于个人利益和“派系”对决策造成的干扰。

作者系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公司及作者名称,如需采访、约稿,请联系010-59082963/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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