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正在写的长篇小说《财神赵公明》中,有个赵公明用锯子的细节。许多先睹拙作的同道提出质疑。不得已,增加了一段文字予以说明。说明文字如下:
“赵公明拿上锯子上山去伐木。
各位看官可能要问了,这个细节不对呀,小学语文课本上白纸黑字。印了鲁班上山,手被草叶割破受到启发,发明了锯子。老师照着讲了,学生照着背了,谁敢说锯子不是鲁班发明的。许多编写科技类辞书的人信以为真人云亦云:鲁班发明了锯子。
赵公明是商朝末年人,比春秋战国的鲁班早了一千多年哩。前面赵公明整治甲骨用锯子,这里上山伐木带了锯子和斧头可能吗?
这里不得不插一句。锯子是由孟庄子发明的,不是鲁班发明的。
不过,这事只要查一查历史书,古人记载的明明白白。明朝爱较真的王三聘,身在官场一身书生气,不知是当官当腻了,还是官场被人算计了,总之不干了,一篇辞职报告递给组织部门,屁股一拍回了故乡,白日伏案疾书,晚上就一盏油灯,抱起书本入了迷,精心记下名物典章,反复考证,写了一本对后来乾嘉考据学有启发的著作《古今事物考》,其中记载锯子是孟庄子发明的。王三聘的这条资料,引用三国时期谯周《古史考》的说法:“古史考曰,孟庄子作锯作凿”。谯周是三国时期蜀国著名学者,《古史考》这本考据精详的书中,记叙了不少古代文物典章制度及创造发明。谯周也是个治学严谨的人,著述很多,考证必有所本,如果锯子的确是鲁班发明,谯周笔下绝不会随意抹杀鲁班功劳的。可惜的是,谯周对这位孟庄子没有作详细介绍。肯定的是,孟庄子早于鲁班,是中国古代的一位巧匠,发明了锯子和凿子,是没有问题的。
不光是文字记载,许多考古出土的证据,支持谯周和王三聘的考证,确凿证实了锯子的发明,远远早于鲁班所处的时代。
上古的聪明先人多了,发现用齿状的或者带有锯齿的刀口,更容易把坚硬的材料切割开来。山西中条山主峰历山东麓怀抱的盆地叫下川,考古工作者在下川文化遗址发掘出了许多文物,其中发现的石锯距今在二点四万年至一点六万年间。这种石锯是在石片的一侧或两侧作出几个尖齿,有的石锯带有短柄,有的石锯柄精心镶嵌了木、骨等装饰品,说明锯子的产生可能在这个时间或略早于这个时间。
再举几个例子。河南嵩山周围的裴李岗文化距今约七八千年,出土的石镰刃部有细密的锯齿,这种用于农业生产的工具,将锯和镰合二为一了。同时期的陕西临潼白家文化,发掘出了骨锯。长江下游的马家浜文化在草鞋山遗址中发掘出了木柱和木柱下的木垫板,有的木板上砍劈、截锯的痕迹清晰,许多出土的兽骨都有劈削、锯割的痕迹,证明这是用锯加工的木器和骨器。同期的河姆渡文化遗址也出土了骨锯。分布山东中东部和江苏省的淮北地区的龙山文化,距今约四千四百年至四千年,考古发掘出了带锯齿的蚌镰。足见石器时代锯子的使用地域分布较广,用途也较多,后来不可能失传。
不止是中国,国外许多考古证据显示,古代埃及人约在公元前四千年时拥有并使用锯子。古代罗马人也有使用锯子的许多证据。
甘肃武威县发掘了四千年前齐家文化的玉器作坊,出土了一块三十厘米的方型玉板,三厘米厚,横截面一端留有锯子切割一半的痕迹,推断这里冶铜业先进,出土有红铜器和青铜器,古人可能用铜锯加工玉器。发掘安阳北辛庄殷墟时,发现了骨料、骨器的半成品和成品,还有制作骨器的青铜刀、锯和钻等。甲骨文中的“我”字,就像长柄刀锯,“戮”字象以锯截割人的双臂,“陵”字象以锯截人腿。可见,锯也被用于残酷的肉刑。在商代中期的盘龙城遗址和湖北黄陂境内,也有青铜锯出土。
青海柳湾彩陶博物馆的展品中,有一把青海卡约文化的骨锯长约二十厘米,是用兽骨磨制的,静静地躺在展柜里不言不语。殷墟博物馆也有出土的骨锯铜锯。可不能小看这把残旧的骨锯,骨锯现身公元前一千余年,远远早于鲁班生活的春秋时代。在陕西周原发掘的一处西周中期制造骨器的作坊遗址中,发现了六把铜锯和一把骨锯。各位读了以上材料,不难推断,早在鲁班出生以前,锯子已经普遍使用了。所以,把锯子的发明权随意安在鲁班头上是不妥的。
因此,商朝末年的赵公明使用锯子,应当是情理中的事。”
有关部门原来的小学语文课本出现的发明锯子的常识失误,是不是可以改过来,能不能面对曾经的失误详细地说明原因。假如能做到这一点,拙作中就可以删去这一段画蛇添足的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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