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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出台,我看了简直要吐血。因为:优先股就是权贵打压股市、继续抢钱的工具!
第一,购买优先股的必须是“合格投资者”。所谓“合格投资者”,就是相关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股本总额不低于五百万元的企业法人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QFII、RQFII等等。写了这么多不如明说:普通散户没有资格。
第二,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也就是说,假如公司原有2000亿普通股,现在还能发行1000亿股。看了这条我笑了,这条规定就像规定人一顿饭不能吃100斤一样。
第三,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普通股。也就是说,先稳吃三年利息,然后卖掉走人。只要股价跌得不是特别多,就稳赚不赔。如果股价上涨,优先股股东赚得比普通散户多得多。最关键的是:一旦放水50%,股价就会预期下跌1/3或者20%左右,之后再发行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根本就不会赔。所以这等好事只能权贵参与,普通散户根本没有资格。
第四,上证50的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其他的都有各种限制条件。
以下是上证50公司:银行股10个,券商股5个,保险股4个,煤炭石油有色采掘11个,其他20个。基本上都是大国企。所以应该这么说:优先股主要是让大国企发的。
而且优先股理论上是无穷的:比如某公司(当然是国家大公司)有100亿股,今年发50亿优先股,三年后转为普通股,又可以发75亿……所以按照规则,只要公司挣钱,优先股就可以无穷发下去,最终的结果是:权贵们挣钱,而散户永远挣不到钱。
如此赤裸裸的抢钱行为,比90年代议论国有股按市价上市更甚。
高层觉得这么把散户装进去还不够,近日又出台《深圳市场新股发行配套规则》,限制散户打新股。一个最大的限制措施是:必须拥有深市的A股股票,才能最多按1:1的比例打新股。也就是说,如果你要打新股,绝对不能空仓,必须事先买入一部分深市A股股票,才能最多按1:1的比例打新股。
这样,一部分老奸巨猾打新股的散户,从此将不得不面临套牢的风险。我不明白,打新股为什么要买老股?顾客要买新菜,为什么要买至少等量的过去的剩菜?
毫无疑问,这种做法限制了散户打新股的资金量,从而让新股主要落在机构手里,散户的地位日益边缘化,被更严重地盘剥。
所以我在11月初就说:高层根本不想让散户挣钱。尤其是银行股上坚守的大量散户,他们往往已经坚守了很多年,优先股是釜底抽薪之策,彻底断送了他们多年的等待。近期工商银行的走势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高层管理者们,你们还能再无耻一些吗?
何去何从,大家看着办吧。我个人认为,如果非要买股票,必须是大为低估、极为低估,而且短期内无优先股之虞的股票。所谓的“极为低估”,见仁见智,我认为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都要比较低,而且主营增速较好,才值得考虑。短期内我仍然看好主板,但是……应该采用更加保守的策略。
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