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家鑫案的一点思考---兼与张显律师商榷
(2011-05-21 01: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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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微软雅黑黑体新浪博客附带民事诉讼杂谈 |
对药家鑫案的一点思考
---兼与张显律师商榷
作者
王凡夫
通过药家鑫案,我们对受害人张妙家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律师张显有了更深的了解,在佩服他的专业水平的同时,也感觉到他的内心世界的执着,甚至还有一些迷茫。这里也许会有人产生疑问,张显律师没有迷茫呀?我看这也未必,仔细地读读他的文章以及媒体的采访,也许你就能够发现张显律师其实是存在一些迷茫的。
药案二审已经尘埃落定,已进入死刑复核程序。可以说药家鑫的生命已进入弥留之际,从专业角度来看,张显律师承办的该案件应当是一宗成功的案例,但是正因为该案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也让我们这些远在天涯海角的同行和网民,都熟知了张显律师和这一个案的成败得失。
药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可以用“罪有应得”来定论,也符合法理,顺从了法纲伦理下的主流民意,让不少人领悟了生命的价值,纵深一下,也让不少人真正领悟了人生观和价值观,会更加懂得如何珍视生命,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从药家鑫整个案情看来,突兀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弊端和存在的不足。在父母看来孩子大多表现的是乖乖宝贝的一面,在老师和同学看来,素来很活泼开朗,很有人缘的学生,很听话的学子,甚至成绩也很不错,一旦发生诸如此类的事,难免出现不同的声音。这里有当今社会的浮躁和现实的物质观的因素。药案在一审期间网传的师妹力挺药家鑫事件,就足足体现了某一些人的感观,也彰显了社会的一些阴暗面。总体来说,主流是不容置疑的。
张显律师的公开发表的博文,我都仔细看过,感受颇多。
作为刑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律师,张显的执业水平毋容置疑,确实是不错,但从他的博文以及他撰写的法律文书看来,的确给我们这些还奋斗在法律工作上的人群上了一课,但是这一课的内容也显得很沉重,对我国的司法独立原则进行了一番旁敲侧击。我不敢说张显律师是迎合媒体或者受害人家属等等的意见,在诉讼期间还竟然动用了地方人大、政法委,用所谓的“建议要求”的形式向司法机构以外的政府职能部门求援。这一方面说明了当今我国司法体制的不足,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某些外界因素真的可以影响司法审判,甚至左右司法动向,司法公权力的滥用和越俎代庖,造成司法腐败的出现。
读罢张显律师写在新浪博客上的“给陕西省政法委书记宋洪武的信”“关于药家鑫上诉问题给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的信”“
关于药家鑫案二审的建议”
等文章,我感觉当今的律师界律师在执业时都患了一个通病,明明知道“某某机构、某某领导”其实是无权干预司法的独立性,但还得用这样的形式和手段去博取司法监督权的“实至名归”,担心万一的疏忽,甚至是对领导的不恭,以及可能改变案件走向的因素,表明律师办案时缺乏自信力,甚至还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迷茫。同时,张显律师在媒体以及他的文章中均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但有些措词还有待斟酌,最好不要用仇视眼光和心理发言,多采用法律语言,少用个人观点,有效地利用法律知识与案情相结合发表自己的看法,尽量避免与委托人观点的非法理性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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