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年前的离婚高峰
(2010-01-10 12: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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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离婚案件生活作风逃避债务假离婚杂谈 |
据说:明年是寡妇年,年底结婚的特多,可离婚的也不少。
离婚案一般情况下,我是不接的。我的原则是:宁愿拆十座桥,也不愿拆散一场婚姻。快要过阴历年了,我发现今年跟往年差不多。年底除债务案件外,就是离婚案件特多。
我比较以往的情形分析一二,大概就是以下几种原因:
一、经济条件的可靠性缺失。
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多为下岗工人,还有就是靠打零工维持家庭生活的,到了年底,经济压力太大。为此,夫妻双方开始发生莫名的争吵,甚至出现了家庭暴力现象,结果闹成上法院离婚。这类案子最终判离的不多,但裂痕开始产生了,能维持的也不见得一定能和好如初,也不乏过了六个月再提起离婚诉讼的。
这类案件属于穷人的离婚,也就是生活所逼的离婚案件。有一种:“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感觉。
二、生活作风的腐化。
这类现象表现为婚外恋、小三等情形的出现造成离婚,为真正的感情因素破裂而离婚。从整体看来,这类案件是由于生活作风腐化而造成的,大多都是有钱的富人离婚。到了年底,为该回哪个家而离婚。在表面看来,他们活得很滋润,但真正说来,他们过得的确很虚伪。到后来,为财产争得反目成仇的也不在少数。
三、为逃避债务的假离婚。
经融危机影响、抑或投资失误、还有就是自身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造成负债累累,出于为逃避债务的目的而离婚。这些人中其真正目的是想东山再起,但出于债主的压力,被迫离婚往往都是以调解离婚结案,财产通过法律的形式给转移了,这是属于法律规避的离婚,真正意义的假离婚。
四、夫妻长期两地分居。
打工潮、工作原因等造成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冷漠造成离婚。这类案件主要表现为婚姻的出轨,但有异于生活作风腐化的类型。他们之间主要体现在各自的爱慕对象的变更,或一方有了所谓的知己,主要表现为对家庭的极端不负责任。到了年底,想要结束一段原本很幸福的婚姻开始新的生活,其责任主体主要表现为:见异思迁,喜新厌旧。
五、常见的离婚案件。
真正的夫妻感情基础破裂,到年底起诉,要求摆脱无性、无情、无幸福的“三无”婚姻。案子往往集中到年底的原因就是方便送达,过年都会在家等各方面的因素,希望明年过得更好而离婚的。
总之,今年的年底离婚潮又来了,再现离婚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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