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破格申报晋升中级职务条件
(2010-05-27 21: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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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职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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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规定学历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四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中学二级教师不满四年的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考核有一次优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者,可破格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一、参加编写市级及以上中学教材、教学参考书籍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得者(以奖状排名为准)。
三、获县、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园丁、教坛新秀和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等称号及以上者。
四、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教育教学水平较高,为区、县(市)一级该学科的骨干教师。
五、有与所教学科对口的专业合格证书。
六、在教育教学改革、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以及热爱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七、截止本次评审前一年止,高中、中专毕业从事中学教学(或相近专业)工作二十年及以上,高中、中专以下从事教育工作二十五年以上,符合下列四条之一:
1、曾在市(地)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经验总结;
2、曾获得市(地)级教育教学优秀论文三等奖;
3、曾获得区、县(市)或以上教育、教学单项先进;
4、近五年来获校级先进两次及以上。
小学教师破格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小学一级教师不满五年的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考核有一次优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者,可破格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一、任现职以来,参加编写市(地)级及市(地)级以上小学教材、教学参考书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二、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园丁、教坛新秀和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等称号及以上者;
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教育教学水平较高,为区、县(市)一级该学科的骨干教师。
四、在教育教学改革、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以及热爱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五、截止本次评审前一年止,从事小学教学工作二十五年及以上,符合下列四条之一:
1、曾在市(地)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经验总结;
2、曾获得市(地)级教育教学优秀论文三等奖;
3、曾获得区、县(市)或以上教育、教学单项先进;
4、近5五年来获校级先进两次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