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的会计处理
(2016-06-06 13:59:38)
关于非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的会计处理
(一)非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自身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发﹝2016﹞6 号和国发﹝2016﹞7 号文件,地方可
以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
“僵尸企业” ,实现市场出清。
企业按照政府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的有关规定界定或列为
“僵尸企业”且将关停出清的,通常表明其处于非持续经营状
态,应当自非持续经营当期期初开始,对资产改按清算价值计
量、负债改按预计的结算金额计量,有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此类非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再计提
折旧或摊销, 并应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列报,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的原因、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础、财务报表上有关资产和负债状况、清理的进展情况、是
否会因资产变现以及负债清偿等原因需预计大额的损失或额
外负债等重要信息。
前款所述“僵尸企业”在按非持续经营基础计量的期间,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被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的, 应当改
按有关破产清算的会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非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的母公司的会计处理。
上述“僵尸企业”的母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应当区分
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处理:
1.母公司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对该子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进行计量,前者低于后
者的,其差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应按与该子公司相同的
计量基础对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计量,计量金额与原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相关资产、 负债以及商誉的金额之间的
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母公司因其所属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程序且被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等, 丧失了对该子公司控
制权的,不应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母公司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子公司财务报表未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及其原因、子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基
础、清理的进展情况、是否会因资产变现以及负债清偿等原因
需预计大额的损失或额外负债等重要信息。
(三)非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的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权益
性投资方的会计处理。
上述“僵尸企业”的其他权益性投资方,是指对该“僵尸
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企业。这些投
资企业对该“僵尸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可收回金额
与账面价值孰低进行计量,前者低于后者的,其差额计入资产
减值损失。
(一)非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自身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发﹝2016﹞6 号和国发﹝2016﹞7 号文件,地方可
以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
“僵尸企业” ,实现市场出清。
企业按照政府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的有关规定界定或列为
“僵尸企业”且将关停出清的,通常表明其处于非持续经营状
态,应当自非持续经营当期期初开始,对资产改按清算价值计
量、负债改按预计的结算金额计量,有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此类非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再计提
折旧或摊销, 并应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列报,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的原因、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础、财务报表上有关资产和负债状况、清理的进展情况、是
否会因资产变现以及负债清偿等原因需预计大额的损失或额
外负债等重要信息。
前款所述“僵尸企业”在按非持续经营基础计量的期间,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被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的, 应当改
按有关破产清算的会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非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的母公司的会计处理。
上述“僵尸企业”的母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应当区分
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处理:
1.母公司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对该子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进行计量,前者低于后
者的,其差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应按与该子公司相同的
计量基础对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计量,计量金额与原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相关资产、 负债以及商誉的金额之间的
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母公司因其所属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程序且被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等, 丧失了对该子公司控
制权的,不应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母公司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子公司财务报表未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及其原因、子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基
础、清理的进展情况、是否会因资产变现以及负债清偿等原因
需预计大额的损失或额外负债等重要信息。
(三)非持续经营的“僵尸企业”的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权益
性投资方的会计处理。
上述“僵尸企业”的其他权益性投资方,是指对该“僵尸
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企业。这些投
资企业对该“僵尸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可收回金额
与账面价值孰低进行计量,前者低于后者的,其差额计入资产
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