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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了十五年吴春红案10分钟落幕?

(2020-04-01 17:45:37)
“踢”了十五年吴春红案10分钟落幕?
老夔
据新京报报道:今日(4月1日),“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进行再审宣判,吴春红被改判无罪。吴春红的再审辩护人李长青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吴春红听完判决后,泣不成声。此外,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今日将接父亲回家,后续将会申请国家赔偿。据悉,这次宣判的整个过程只用了十分钟,但是作为这个案件的当事人吴春红却为此走过了整整十五年,5611个日日夜夜。对于一个普通人也许不觉得什么,但是对于一个身陷囹圄的人,特别是一个明显感到自己是在“坐冤狱”来说,如果是度日如年的话,吴春红把我们五千年的文明史都统统坐完了。这又何尝是一个“冤”字了得?
对于坐牢的人来说,可能是“度日如年”。但对于那些“大檐帽”来说,时间可能就并不那么“值钱”了。在这个过程中,河南高院和商丘中院的几个来回的“重审”颇值得玩味。商丘中院一审结束之后,案件按例移送省高院“定夺”。但高院审核以后却批复了8个字: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这里面具体怎么“事实不清”局外人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清楚的。那就是这个案件的形成肯定还存在着“不清不楚”的问题,甚至存在着一定的漏洞。这些都是需要商丘中院再次审理清楚的。但随后我们没有看到商丘中院怎么审理清楚的,看到的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踢皮球”。高院不是发回重审吗?怎么重审?有没有重审,不知道。案件怎么“发回”的,又怎么出现在高院的办公桌上。
如果是一次发回重审,又一次 的“维持原判”,这里面也无可厚非。甚至两次、三次都能“讲得通”。但是这里的却是一来、一回,一回、又一来,又一来、又一回,足足“踢”了四个回合,最后如果不是高院态度坚决,这一场“球赛”还不知道要踢几回合,踢到什么时候呢?但是,直到最后,人们还是一头雾水。高院的的几次“事实不清,发回重审”都是一些什么事情?吴春红虽然无罪了。那么那起投毒案侦破了没有?元凶落案了吗?而这一场审理了十五年的投毒案应该也算是比较复杂的“大案要案”了,但是最后的撤案竟然只用了十分钟就草草结束了,是这个案件本来就很简单,还是要尽快结束要掩盖什么猫腻?
但是,案件虽然就这么完了,而“余音”却不会马上消失。。因为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已经对记者明确表示,今日将接父亲回家,后续将会申请国家赔偿。受到了冤屈,申请一定的国家赔偿,合理合法,老百姓更无可非议。可是这起案件的国家赔偿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如果是案件存在问题,确实因为公职人员的失误,国家赔偿再多也理所当然。但是高院一而再,再而三的发回重审,这说明高原已经发现了问题,而且相信下级法院也一定能够改正的。但是,在这起案件中,案件像皮球一样,上踢下,下踢上。再上踢下,又下踢上,完全就是一种故意的,甚至就是一种恶意的推诿扯皮,要知道,在这一过程中,所有经办的人,他们都是国家的公职人员,享受这国家提供的工资福利。而他们实际上却在故意徇私枉法、无所事事、甚至尸位素餐。没有案发,他们工资照领,福利享受。案发了,却要国家,也就是纳税人掏钱再为他们“擦屁股”,这样的公职人员是公务员还是“公务猿”?
一个十分钟就能撤销了的判决,却让当事人苦苦等候了十五年,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要忍受多少痛苦,咽下多大的委屈,恐怕绝非一般人可以想象。而十五年更是一个常人的六分之一年轮,国家赔偿能够买来吴春红失去的物质损失,能够买到他失去的时光吗?一些道貌岸然的公职人员,没有事优哉游哉,可以尽情的推诿扯皮,毫无担当。而一旦捅出纰漏来,又是国家赔偿,纳税人买单,不仅不需要他们掏出半个分文,更甚至一点责任都不需要承担,怪不得每年的公务员考试都会万千人过独木桥,这样的公务员何止是“金饭碗”,分明就是进入了“特级保险公司”。
河南“吴春红投毒案”15年后改判无罪,将申请国家赔偿_再审  https://www.sohu.com/a/384717906_114988?spm=smpc.news-home.top-news5.2.15857168977501v0yTul&_f=index_chan08news_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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