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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美丽的“迷信”

(2020-02-14 18:25:31)

随笔    美丽的“迷信”

朱少华

乡下人是最迷信的,而我的老家,一个离镇政府还要走十二华里的小台子,可算是迷信中的最迷信了。比如说,野兔子人们可以抓,但黄鼠狼绝不能抓。在前些年生活贫困的时候,一条黄鼠狼皮就能卖好几块,抓几条黄鼠狼就能过个“肥年”,台子里面也没有人敢抓。因为“老祖宗传下话”,黄鼠狼又名“黄大仙”,是“仙物”,有灵性,抓了或伤害是要受报应的。还有一种春燕和夜蝙蝠,都是不能抓不能打,更不能伤害的。不仅大人们自觉,连最顽皮的熊孩子如果捅了自家的燕子窝,或抓一个夜蝙蝠开心取乐,也是肯定要挨揍的。还有一种动物就是猫,猫偷吃了东西你可以打,但绝不可以“杀猫吃肉”,因为那绝不是“人干的事情”。

人们之所以这么胆小,都是因为那些辈辈相传的“封建迷信”。老人们说:野兔可以打,可以吃。就是因为这东西吃草为生,不仅身上肉干净,而且繁殖快,遇事就知道跑,本身就有一种可吃肉的属性。而黄鼠狼就不一样了。黄鼠狼有“半仙之体”,会知恩图报,很有灵性。据说,有一家老夫妻,无儿无女,但心地善良,有一年无意之中救了一只黄鼠狼的性命,后来夫妻老了,干不动活了,生活渐渐难以维持,多亏已经“成精”了的黄鼠狼予以报恩,馈赠粮食和鸡鸭鱼肉等,老夫妻才得到安度晚年。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子虚乌有,但老家人却坚信不疑,如果有人敢到这里打“黄大仙”,说不定还会受到老家人的一片喊打呢。

 

至于燕子和夜蝙蝠,地位就更神了。老家的乡亲们有这样一种“奇葩”的观念,如果是一家人家生活再富有,吃住的再漂亮,要是没有燕子在家里垒窝,这个人家都“不像一个人家”了。甚至还有人家相亲,见这家房梁上光光的,连个燕子窝都没有,都不愿与这样的人家结亲。因此,老家人不仅把开春时节燕子归来当成最尊贵的客人,而且燕窝筑好之后,燕子们吃喝拉撒把这户人家糟蹋的再厉害,也不会有人把燕子窝桶掉,更不会乘燕子归来,关门打燕。相反,细心的人还会在屋梁上专门做上一个遮挡,一是为了接燕子的粪便,二也是为了自己的卫生。人们之所以这么宠爱燕子,就是因为春燕不仅恋旧,一般不会更换人家,更是一个家庭和谐相处、人丁兴旺的一个象征。

 

而对待夜蝙蝠就更是如此了。如果说人们把黄鼠狼视为“半仙之体”的话,那么夜蝙蝠就是“神物”了。因为它们总是昼伏夜出,而且是来无影去无踪。过去我们台子上都是土坯房子,每当夜幕降临,大量的夜蝙蝠都会从人家的屋檐下,门窗里飞出,飞走的时候无声无息,再飞回来的时候更是没人知道。因为它们和住户一般都“井水不犯河水”,更不会干扰或打搅人们的生活。同时,凡是夜蝙蝠经常出没的家里,其蚊虫都会大大减少,这不仅受到人们的欢迎,也受到了人们的尊敬。因此,乡人不打燕子,也不会打夜蝙蝠。即便是有的蝙蝠飞落地下了,难以起飞,或遭遇猫狗威胁时,也会有人主动过来搭救。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乡下人穷,遇到带肉的动物应该首先想到吃才是。但在我们乡人的心目中,却把敢于抓打燕子和蝙蝠的行为视为一种“非人的行为”,而能把夜蝙蝠都烧成汤,并大块朵颐的,在老家人心目中,根本就不叫“人”了。

 

人们把有灵性的野生动物视为“仙物”或“神物”,甚至将其捧上了“仙坛”或“神坛”,这虽然是一种“迷信”。却是一种对生命的敬畏。对大自然的一种仁慈。如果说这也是一种“封建迷信”的话,但我不仅情愿更多的人能有这样一种“迷信”,更愿意把这种“迷信”当成一种美丽的、善良的,甚至是一种时尚的事情。蝙蝠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因为有“福”本来应让人倍加推崇和敬仰的,而现在却被一些人烧菜熬汤了,“幸福”只有让我们精心呵护、仁慈善良、并源远流长,我们也才能真正幸福,并幸福永远的。可现在“福”都被吃掉了、喝光了,“福”被吞噬和亵渎,只有“幸”岂能是“福”吗?那  些能下去手和嘴的人,你们是在养生,还是在断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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