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瓶白酒与6个100元红包
(2018-05-27 18:25:33)600瓶白酒与6个100元红包
老癸
这两条新闻都是出在湖南省。其一:在湖南省20个国家级贫困县其中之一的安化县公安局,在2016年6月,违规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采购了600瓶白酒。截至2017年1月,该批白酒被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用于112次晚餐接待消费,其中用于内部违规公款吃喝22次,用于无公函接待消费90次。中央三令五申之下,为何还有如此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据5月27日新华社)
其二:记着从宁远县委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处证实,5月15日该办公室发文通报了“县中医院保卫科副科长冯某违规操办婚宴情况”。通报指出,2018年5月3日,宁远县纪委接群众举报县中医院职工冯某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后,县纪委、县委作风办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5月1日中午,县中医院保卫科副科长冯某与县司法局协警何某某俩人在县莲花大酒店举办婚礼宴席26桌,冯某违规收受6名同事礼金每人100元,共计600元。
事也有点凑巧,一个是600瓶白酒,还是这家公安局开着警车专门跑到盛产“国酒茅台”的贵州茅台镇直接购买的,每瓶80元,合计4.8万。人家全部用于“公务接待”了。另一个是两口子办婚宴,请了26桌客人,收了6个红包,总共也就600块钱。
再让我们看看处理结果:安化县公安局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谌嘉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副县长,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博文,由于此前因其他违纪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负有直接责任的吴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成钰、刘晓松被诫勉谈话。用于违规公款吃喝的费用亦被追缴。可以看出,虽然是“警告”“严重警告”,还有“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但是除了最后的“追缴公款吃喝费用”外,基本上没有“伤筋动骨”,而在我们很多地方,说起“警告”“严重警告”,不过就是一阵风,事后再与提拔任用,只要公关得当,谁也不会提那“不开的一壶”。
再来瞧瞧这位倒霉的副科长,一、对冯某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扣发冯某2018年度工作津贴400元,扣减县中医院2018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1分。二、责成县中医院免去冯某保卫科副科长职务,建议由县纪委派驻卫计委纪检组对其进行立案审查。三、责成县卫计委党委对县中医院院长何辉平进行提醒谈话。罚款、扣分、免职一个不少。为了这6个100元红包,冯某几乎被“撸尽了”。不仅如此,连所在单位的医院院长都被“提醒谈话”。从社会影响上来说,冯某这种行为够不上受贿,更不算借机敛财。100元的红包就是在乡下也快拿不出手了。请了26桌婚宴收了6个红包,如果这也算违反规定,这算不算有点矫枉过正了呢?
因为6个百元红包,副科长罚款、扣分、免职。而同在一省治下的安化县却“人性化”了许多。从副县长到局长,直到警务保障室副主任成钰、民警刘晓松等,均不曾受到实质性的处理。我们社会有句俗话,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但是同样的党员干部,这里的600瓶白酒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问题和影响都是非常严重的。安化县拿出的“棍子”也不小:他们的行为“违反《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而且“此案再次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也充分表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依然淡漠,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任重道远。”棍子举的高高,落下变成了鸡毛掸。“警告”“严重警告”——这是“严肃处理”还是“罚酒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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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贫县公安局半年喝掉600瓶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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