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通告”的“最无奈”之举
朱少华
1月6日下午,昆明市永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向媒体回应称,网上热传的“史上最强通告”确系该派出所于2017年11月29日发布的。“具体情况和通告上写得一样,就是我们辖区内出现了一些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通告上出现“凡是撕毁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的字眼,也是经由领导同意才发布的。“具体的原因和依照的法律法规的问题,我们不方便接受采访。”(据1月7日重庆晨报)
这条新闻又可以让社会舆论大作文章了。通告我们见过,一些小的通告或通知张贴到城市里不仅随时有被撕掉的危险,更有可能被当成“牛皮癣”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就是一些大的通告贴在大街小巷,也有随时被撕掉的可能。而撕掉以后即使被有关单位捉个“现行”,顶多也不过被“批评教育”一番。但是,这回严重了。“凡是撕毁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虽然这只是一个派出所的通告,凡是有手“贱”者随手一撕,就极有可能把自己“撕进”拘留所。看到这里想必不少人都会像《功夫》里冯小刚那样大喊一声:这还有王法吗?
如果按照“王法”,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虽然有明文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并没有说,撕毁一张通告就要“治安拘留”。就连一位律师也说,“这个撕毁通告,给予治安拘留的问题,确实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找不出缘由。”
但是,如果不拘留,派出所对撕毁自己的通告者,又有什么办法可处罚?罚款吧,别说没有什么威慑力,派出所也没有这个权利。可如果是不管不问,通告发出任其撕掉损毁起不到任何作用,派出所的工作不算白做了吗?据悉,这个派出所辖区内出现了大量的小额信贷、金融资讯、网上理财等公司,这些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打架等情况,也使得多名群众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为了肃清社会治安环境,打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防止群众上当受骗,派出所才发布了这样的通告。从派出所这种“病急乱投医”的表现来看,出此“下策”也是一种不得已、最无奈之举了。
这个“最强通告”暴露了当地派出所“最弱”的本质。张贴通告的目的就是为了告知社会,一是为了传递信息,二是为了彰显警方的一种态度。但所有这些目的都要依赖一个前提,那就是通告的生命力。只有保持通告的完好无损,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些目的才能达到。但是,如果通告张贴后不受任何保护,就可能很快损毁,甚至可能会某些人故意损毁。于是,万般无奈,派出所只好如此的“执法犯法”了。当地派出所之所以拒绝记者采访,原因更是让人们心知肚明。很多事情“闭闭眼”就能过去,“睁睁眼”就过不去。就是为了通告保持的更长远些,目的更是为了社会,为了群众的利益不受
侵害。古人说,“两权相衡取其轻”。这则通告即便是“史上最强”,又何错之有?
“史上最强通告”撕了就拘留 派出所:确实是我们发的_搜狐新闻_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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