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吕鑫煤业矿难的“造谣者”?

谁是吕鑫煤业矿难的“造谣者”?
朱少华
山西省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5日发布的消息:该县吕鑫煤业四采区A6-1采区8月11日15时至17时发生边坡滑坡事故,经初步询问矿方负责人,当时5台挖掘机被埋,4人死亡,5人失踪。今天凌晨0点52分,矿方负责人投案自首。早前和顺县政府外宣办两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吕鑫矿业发生滑坡,但无人员伤亡;和顺县警方称,已经行政拘留了一名网上造谣者。(据8月15日澎湃新闻)
这就奇怪了。按照时下官方的逻辑,小道消息都应该是不可信的,只有官方发布的信息才是公正而真实的。而任何私自发布的与官方消息相反的信息,都应该看成是“谣言”,不仅不能“信谣传谣”,更是要受到严厉打击的。正因如此,那位“造谣者”才被拘留了起来。可是,那位被拘留的“造谣者”到底造了什么“谣”?官方又是发布了什么“事实真相”而“以正视听”的呢?
吕鑫煤业四采区是8月11日15时至17时发生边坡滑坡事故的。事故发生后,经政府部门初步询问,当时5台挖掘机和1台油罐车被埋,其中3台挖掘机和1台油罐车已被挖出。现场一共10人,其中1人脱险,4人死亡,5人失踪。这也可以看成是当时的初步事实。但是在事故发生后的8月13日,和顺县政府外宣办两位负责人却对外明确表示,吕鑫矿业发生滑坡,但无人员伤亡,也没有设备被埋,请网友不信谣不传谣;8月14日,和顺县警方称,已经行政拘留了一名网上造谣者。事实很明显,政府外宣办的两位负责人是在明目张胆的掩盖事实,故意说谎。更可以说是公开造谣。
而身为县政府外宣办的负责人对外发布信息绝不会代表个人,也可以说就是在传达政府的声音,更可以说是在替政府造谣。而在这时候那位被拘留的“造谣者”又会造什么“谣”呢?官方发布的消息是“无人员伤亡,也没有设备被埋”。而与官方的声音相反,那就是有机器被埋,有人员伤亡了。
明明人家把事实真相揭露出来了,却被官方以“造谣”拘留了。明明是已经知道了事实真相,但却发布虚假信息欺骗社会,掩盖事实真相。而在8月15日0时52分,吕鑫煤业法人代表、总经理高阳到县公安局投案,这又成了“在市、县政府强有力的工作压力下”了。实际上高阳的投案自首与其说在“政府高有力的工作压力下”,不如说“谣言”已经散开,纸里包不住火了。当地政府部门不得不“丢卒保车”,挥泪斩“马谡”了。
敢于揭露事实真相被当“造谣”拘留,真正的造谣者被打脸了,反而大肆往脸上贴金。这就是当地政府的工作“强有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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