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不需要带“坑”的名片
(2016-07-14 06:52:31)厦门不需要带“坑”的名片
朱少华
如果不是记者亲身体验,还以为是读者故弄玄虚。而当记者购买了三个芒果,信誓旦旦的商家号称是3.8公斤,回到正规超市一秤,乖乖,只有2.1公斤,整整缩水了将近一半。这哪里是卖芒果,分明就是在卖“坑果”呀。
难怪一位被坑的消费者愤怒的说,“这里可是厦门北站呀,是厦门的一张名片,游客来来往往的,真的太给厦门抹黑了。”如果说商家卖了一些“坑果”就“抹黑了厦门形象”,这话也许有点偏激,但是,作为一个城市重要窗口的火车站,这些商家见利忘义,肆意坑宰消费者,不仅损害了厦门的声誉,更败坏了厦门人的外在形象。因此,将这些坑人的商家比作“害群之马”甚至是厦门社会的“老鼠屎”也许更恰如其分。
一个城市的信誉和形象是这个城市的无形资产,可以称之为“立城之本”,更是人人有份的。而商家不讲最起码的商业道德,对消费者大肆克斤扣两,如此败坏社会风气,更显然是侵害了所有厦门人的切身利益。而这些无形资产更是所有厦门人经过几代人的积累和拼搏换来的。商家这样做不仅是在坑害消费者,更是在坑害厦门人自己。也是对美丽厦门的亵渎和侮辱。
而从现场实际情况来看,这些商家摊位固定,摊位之间都是用木板、尼龙布以及遮阳伞等搭盖的并相连着的,一路延伸到靠近进站天桥的位置,摊位云集,“营业人员”众多。更能看出克斤扣两和坑宰消费者,实际已经成这里经营者的“潜规则”。
商家不讲职业道德,更手段卑鄙,臭名远扬。这主要是一些人利益熏心见利忘义的原因,但不可否认,也有监管乏力,违法风险过小的问题。如果任由这种行为扩张,风气蔓延的话,势必会给厦门市的外在形象带来严重的影响。这里的场所是我们厦门的一张名片,甚至是我们的一张脸。但是我们厦门觉不需要带“坑”的名片,城市的脸上更不允许有人抹黑和亵渎。芒果姓“芒”,我们的监管者更要“忙”起来。见利忘义不讲诚信,这显然是在砸厦门的饭碗,而有人敢砸厦门的饭碗,监管部门就要毫不客气的砸掉他们的饭碗。否则就是失职,老百姓也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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