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3700元“讲和”向社会放出恶劣信号
(2012-09-24 0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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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老癸
77岁的爹爹骑自行车,和一辆电动车在错车时摔倒在地。电动车上的女子扶起老人,不料爹爹指责是该女子将其挂倒,打官司索赔3.7万。昨悉,洪山法院经过半年调解,该女子向爹爹支付抚慰金3700元。(据9月23日武汉晚报)
我们在依法处理问题时有一个常识,那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仅仅是怀疑,拿不出证据,还有一个名词,那就是按照无罪推定的原则,只能是疑案从无。但我们看看这个案例,却让人迷糊了。该女子向这位毛爹爹支付了3700元,是毛爹爹要求索赔37000元的十分之一。名义上是所谓“抚慰金”。实际上还是赔偿金,这个钱不仅拿得糊里糊涂,毛爹爹收的更是不明不白。女子既然没有撞伤毛爹爹,还扶起来他,应该是做好事,凭什么还要拿3700元“抚慰”他?
而从毛爹爹的角度来说,女子既然同意拿出3700元钱“抚慰金”,正说明其撞上了自己,不然又怎么会拿钱?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毛爹爹既然同意收了3700元钱后就不追究了,正说明其是“讹诈”这位女子的。不然起诉索赔37000元,拿到手就是十分之一,只能就那么的轻易罢休?
而这起案件仅从报道的情况来看也有点蹊跷。毛爹爹骑自行车和一辆电动车在错车时摔倒在地。毛爹爹说他是被电动车的后视镜挂倒的。罗女士则说自己好意上前搀扶,两车并无擦碰。虽然现场没有第三者目击,但交警大队对两车进行了检验,却并没有发现擦碰的痕迹,因此洪山交警大队无法确认事故原因。既然没有擦碰的痕迹,只能说明他们并没有擦碰,毛爹爹的指控也只能是怀疑。而按照“疑案从无”的原则,也只能向毛爹爹表示遗憾了。但结果却是让该女子拿出3700元“抚慰金”算了,这样的调解像“和稀泥”,更像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不要以为如此调解双方只要不吵不闹就算成功了。这其实向社会释放了一个非常恶劣的信号。一是碰到倒地老人再也不能扶了。只要老人反咬一口,就算没有证据,你也必须要赔偿一定的损失。二是一些不轨老人可以尽情地讹诈了,只要看准了对象即便是没有证据,讹上了也不会落空。还有一种情况是,即便是真的撞伤了老人,就是不承认,只要警察找不到证据,就算赔偿也就是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