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被“克扣”多少 公信力就会流失多少
(2012-02-10 06: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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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被“克扣”多少
一株
去年底,一名学生向媒体举报:“我是隆回县山界回族乡罗白九年义务制学校的一名初中学生。12月14号,我接受了香港苏阿姨的现场捐助,当时看到红包里有现金500元,别提心里有多高兴和感激。可等捐赠仪式一结束,班主任就把我们的红包收缴了。当时我心里很难过,眼泪差点流了出来。过后老师再将红包还给我时,里面就只有200元了,老师告诉我们另外300元上交中心学校了。”(据2月9日湖南日报)
事情就是这样不可思议的发生了,学生从爱心捐赠者手里接过的捐赠款是500元,但被学校收缴过后再发到学生手中500元就变成200元了。“克扣”掉的300元学校理直气壮,因为在这次争取爱心助学款的过程中,花费了一定的开支,还有一些劳务费等问题。所以等捐款仪式结束后就要把这部分“劳务费”从受捐学生的红包里“扣”出来。每一个学生扣300元,共有60个学生接受捐款,也就是共扣除18000元用于“劳务费”和各种开支。但是钱虽然“扣”出来了,可事情做得总有点不地道。而当一听有学生举报学校慌了,赶紧重新部署,再造了一些学生名单,将扣出来的钱每人发100元。剩下的钱发给两家幼儿园的学生。坏事又变成好事了。
但是,这还是留下许多疑问。60个学生每人受捐了500元,而学校却要将受捐金额的五分之三扣掉当“劳务费”和其他费用。这里面到底是什么“劳务费”和其他费用?所占的比例怎么会有这么庞大?这次由学生举报了,经过一番运作“坏事”变成了“好事”。如果学生不举报会怎么样?那些很久以来没有收到学生举报的捐赠款呢?爱心捐款一发到学生手中就是学生的合法财产,捐赠人士更是希望自己的捐赠能对受捐学生产生一定的帮助,学校有什么权利改变捐款人的意图,更从学生的受捐款中强行扣除大部分配给其他贫困的学生?
学校之所以敢“克扣”爱心捐款做“劳务费”和提费用,看来也是当地的“惯例”了。按照当地官方所说,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表示对爱心人士的尊重,要迎来送往,要请媒体宣传,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甚至为安排一次受捐活动,光吃饭住宿的招待费就花了上万元。捐款到位,羊毛出在羊身上,花费的成本当然要扣除。也就是说捐款500,到学生的手中就变成了200,不仅是理所应当,更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在这里面我们不该忘记政府担当的职责和义务。可以说政府部门要尊重爱心人士,要迎来送往,请媒体宣传等,这些完全都是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受捐招待等更是政府和学校应该投入的和必须投入的。这是政府的职责和运作成本,怎么能转嫁到受捐学生的头上呢?更况且这些花费里面缺乏必要的监管,更漏洞百出,如此胡乱“克扣”并使用爱心捐款,这不仅侵害了学生的权益,挫伤了爱心人士的捐款积极性,更大大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甚至可以说受捐学生的善款被克扣多少,政府的公信力就会流失多少,而且只会多而不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