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特权”的校车能否安装“特权”标识?
(2011-12-14 0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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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一株
12月12日下午,江苏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一辆校车发生侧翻事故。丰县县委宣传部称,截至当晚22时30分,已造成12名学生死亡,事发时车上载有29名学生。据现场参与救援的田师傅介绍,孩子在车子侧翻的西侧受伤较多(据12月13日中新网)。而对学生们来说这注定是个黑色的日子。据广州日报报道,也就是在这同一天上午,广东佛山顺德乐从大闸牌坊附近,一辆载有59名学生的校车与一辆货车相撞,校车被撞出一个大窟窿,37名学生受伤入院治疗,其中一人进了ICU(重症监护室)。有家长称,该校校车车速快、路程长达2小时,且“曾有超载现象”。
在敏感的时候又发生了如此敏感的事故,人们自然都把目光投向了这两起事故。但是虽然事故比较敏感,事故的原因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更找不出什么可抨击的地方。江苏丰县的事故车核载52人,实载47人。没有超载也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躲避一辆人力三轮车,自身发生了侧翻并滑入到了路边泥潭,才造成了又一起惊天的校车事故惨案。而佛山这起事故,校车大巴核载69人,当时实载61人,也并未超载,车辆合格,驾驶员持的是有效驾驶证件。事故的原因是校车正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一辆重型货车不期而遇发生了碰撞。所幸虽然造成了37名学生受伤,却没有死亡一名。
这两起事故比较明显的说明了,尽管校车按标准配备,不超载不违章,实载又优先权保驾护航,却仍然杜绝不了校车事故,甚至降低事故发生率的可能性都不大。这就是因为我们只注重了校车本身的安全投入、改造和监督,却忽视了交通的大环境。也就是说,我们只保证了校车本身的不违章不超载,循规蹈矩。却没有想到随时随地都可能成为被动的受害者。谁都知道现在的校车很敏感,受保护有优先权。可是这样的受保护优先权如何体现?现在的校车基本上还处在一种“杂牌队伍”的状态。车辆五花八门,型号和颜色更是应有尽有。没有标志,更没有醒目的警示。使社会车辆根本无法辨认出什么是校车,于是也才发生了这种不期而遇的事故。
因此,既然校车有优先权,甚至被视为“特权车辆”。为什么不对这种车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甚至同一型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为什么极少发生事故?就是因为他们不仅有特权,更有统一警示标识和警灯,其他人和其他车辆远远就能看到,就能做好必要的避让准备。而现在的校车虽然在地位上我们已经把他们当成了“特种车辆”,但由于缺乏了这些必要的标识和警示,就无疑让其“特权”地位大打折扣。因此,在校车征求意见草案还没有正式敲定的时候,就不妨加上这么一条规定,那就是校车要有统一的颜色和警灯警示,并将避让校车纳入到交通法规中去。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校车安全,我们应该这样做。为了孩子,我们更值得还必须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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