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长的老婆也照打”到“检察院算个×!照样打”
(2010-08-08 19: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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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长的老婆也照打”到“检察院算个×!照样打”
朱少华
7月30日晚,荔浦县检察院附近的一家饭店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倒车时不慎与另一辆车子刮了一下,双方发生争执。荔浦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某去劝架时,遭到数人追打,有人认识赵某,说:"这个人是检察院的。"南宁方一听大怒:"检察院算个×!照样打。"随行的四五个人追着赵某往死里打。” (据8月8日广州日报)
这几个警察说是“英雄”谈不上,但绝对“有种”。在一个地方什么人别说是检察长劝架,就是一般人劝架也不会被打。因为殴打劝架人不仅是野蛮,更是无知和愚蠢。而这里的警察们似乎全不在乎这些了,只要他们愿意想打谁就打谁,谁来劝架也就打谁。而且不管你是什么人,“检察院算个×!照样打。”这话如果是街头的流氓小混混说出来的,人们最多讲他们“无知者无畏”,是无法无天。可是现在说出这话的流氓小混混的“冤家”——警察。而且过去警察做了错事,还能用“误会”来搪塞。现在连“误会”也不要了,直接就往死里打了。
“检察院算个×!照样打。”这话听着挺耳熟,就在不到一个月前,湖北省政府门前六位警察把政法委领导的夫人当成上访人员暴揍了一顿,也是有人说她是领导的夫人,其中一位警察大有“英雄主义的气概”,振臂高呼:“省长老婆照打”。由此可见,警察也是人,一旦打红眼了,哪还管你什么领导夫人检察院的检察长,就是道德公德条例制度甚至神圣的法律都要统统凉快去了。六位警察暴打厅干夫人不过是殴打上访人员成习惯了的“习惯动作”,而这里“检察院算个×!照样打”更可以看成这种“习惯动作”的“升级版”,因为这不仅是“习惯动作”,而是一种“习惯性狂妄”了,当狂妄一旦压倒了理智,法律也就成为受气的“童养媳”了。
警察们的“习惯性狂妄”从哪里来?这有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原因,但关键是检查的约束机制太软弱无力。从职业上讲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也就是管人的。虽然警察有明确的纪律规定,严禁殴打犯罪嫌疑人,而刑讯逼供更是触犯刑律的,但警察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又是监督者,往往能够得到法律的“格外开恩”。这不仅养成了他们习惯性的动手动脚,更养成了他们目空一切的狂妄性格。这也就是当前社会上一些警察无法无天甚至与黑社会勾结鱼肉老百姓的重要原因。警察的权力不受约束,或多是老子管儿子的一种“娇惯式”的约束。能管住的不严厉,而社会上更没有人敢在警察头上动土,这就极容易炼成一些警察目中无人的性格。
从“省长的老婆也照打”到“检察院算个×!照样打”,由此可见现在我们的警察队伍有必要清理门户了,因为这种“习惯性动作”和“习惯性狂妄”,一些警察心目中除了自我,就再也没有他人和群众利益,甚至没有道德和法律了。让这样的警察还呆在警察的队伍里,只会成为害群之马,甚至是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警察是群众的保护神,是社会的良知和主心骨。一个优秀的警察可以守护一方,安定一片。而像上述的警察不仅守护一方会祸害一片,更会损害政府的形象特别是警察队伍的形象,像这样的警察能早一天清除就是群众早一天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