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这么强 只把家乡当香港?
(2010-05-20 17: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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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法律意识这么强
老鬼
5月18日23时许,一个名叫李华德的武汉在校大学生发帖称,父亲在开封一处建筑工地打工致工伤,用人单位支付近5万元医药费后,拒绝继续支付,面临停药。李华德向开封市有关部门求助无果,绝望之余心生“向开封借几条命”的想法。此帖一出,马上引起社会关注。在记者及老师、同学劝说下,李华德放弃了错误念头,表示将依法为自己的父亲维权。 (据5月20日东方今报)
一个人在失望变成绝望,不仅得不到社会的关心、理解和帮助,非常容易走上极端,甚至产生危害和报复社会的念头。这样的例子我们并不鲜见,社会更是付出过惨重的代价。在新闻中我们看到,大学生李华德并不是恶意要向社会索取什么,而就是希望按章按法并通过正规渠道维护付清的合法权益。而就是因为这一点,我们的政府部门却相互之间推诿扯皮,没完没了,当李华德手拿法律条文据理力争时,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其翻阅法律书籍嗤之以鼻,甚至质问李华德是不是出生于香港,法律意识这么强。
遇到这样一种情况真叫人欲哭无泪,大有一种“秀才遇到兵”一样的尴尬。这些人的话语也就明白无误的告诉大学生,只有在香港,手拿法律是能够行得通的。而在我们这里不行。在这里到底需要什么?工作人员没有说,但潜意识里告诉人们,需要的是权、钱,需要的是一种关系。如果嘲讽大学生的是社会上某些人,李华德可能还不至于这般的愤怒。而说这话的恰恰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就是负责接待他并负责为他办事的人。这无疑等于扯去了李华德希望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他才产生了“向开封借几条命”的极端想法。
打开电视,翻看报纸,我们可以经常看到这样词句,那就是国家和政府一直不断的号召公民要学法懂法,政府并一直告诉人们,我们是法治国家,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都要按法律程序办事。而现在却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公民懂法了,并一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事,而恰恰就是我们的政府和一些官员不按照法律规定的路子来。现在不少公民的权益被侵犯,一些征地拆迁悲剧不断,不少群众上访被粗暴的对待等,其中基本上都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违法造成的。不仅如此,一些群众为了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常常就是手捧各种法律文本,希望能跟官员“盘根论据”,而这也被当成“天真”或“不稳定因素”待之。公民遇到政府和官员真有一种“秀才遇到兵”的味道了。
从李华德的遭遇和社会上种种现象来看,现在急需要知法懂法并按法律程序办事的不使公民,而恰恰是一直号召公民提高法律意识的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公民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向政府部门据理力争这不仅是好事,更是国家一直提倡和希望的结果。而这时候的政府和官员更要运用好法律知识来为公民服务。那种认为公民“法律意识这么强,只把家乡当香港”的国家公务人员不仅是真正的可耻可悲,更是辱没了公务员的职责。我们庆幸的是李华德在最后关头幡然悔悟了,这让我们欣慰,但这个事件更该令我们沉思。特别是那些到现在还认为公民提高法律意识是“很傻很天真”的公务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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