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是如何变成淫威的?
(2010-05-05 18: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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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权威是如何变成淫威的?
朱少华
因一起村里的土地纠纷,河北灵寿县6农民被抓,虽身体不符合羁押条件,依然被收押。最终,5人交了保证金后取保候审,涉及的事情无下文。未取保候审的一名村民后被判刑。随后,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长曝出,此6人的拘留证为假,无原始存根。她称,局里曾要她制作两本拘留证台账,一本用来应对检查,一本则不入存根。公安系统人士进一步指出,拘留证造假背后,是一条黑色利益链: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而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公安局是国家的法律执行机关,公民一旦犯罪就要受到公安机关传讯、拘留、罚款等种种制裁。不仅如此,一个人如果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其社会声誉和形象更是会受到严重影响。正因如此,大多数人都会对公安机关心存敬畏。这种敬畏主要来源于公安机关在执行法律中的权威和公信力。如果一个公安部门不是运用法律惩强扶弱,保一方平安。而是把法律当成肆意敛财的工具,老百姓只会害怕,绝不会有半点崇敬,因为这里面没有权威,有的只是一种毫无社会公信力好讲的淫威。
而回头看看河北省灵寿县的公安机关,情况正是如此,对于管辖下的群众老百姓,只要想抓你,够条件条件要抓你,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抓你。而抓你,也不是为了严肃法律打击犯罪,更不是为了维持一方稳定。完全就是为了钱,只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按期如数交出“银子”,案件就能“活办”,所谓的“活办”,当然有罪没罪全凭人家一句话了。如果交不来钱,甚至还想讨个明白的说法,那看守所就有你呆的了,再不认输,编织个罪名再判你几年。
看过这条新闻,相信很多人都会有一种错觉,这样的公安局海角公安局吗?为了搜刮到更多的钱财,不拿钱就抓人,拿到钱就放人,即使是内部的工作人员,无条件执行命令的,能配合他们弄虚作假肆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就行,不然就要停职。这公安局俨然成了局长个人家的“责任公司”,而神圣的法律则沦落成他们无本经营的“商品”,可以“讨价还价”,可以“批零兼营”,甚至还能够进行“期货交易”,这哪里还是公安局?分明就是一伙打着法律旗号,戴着大沿帽的“绑票的”。
更为可怕的是这样的现象还成了公安内部“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这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公安部门这种拘留、罚款、保证金里面的猫腻很多,漏洞很大。有人在浑水摸鱼,有人在中饱私囊,而监管的力度又根本起不到作用。更说明很多公安机关甚至领导明明知道这种情况还会睁一只眼被一只眼。法律一旦成为执行者敛财的工具,所谓法律的公平正义,执行机关的社会公信力都必将成为空话。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所原有的权威也都演变成淫威了。
权威是如何变成淫威的?,而究其原因,就是权威能见光,淫威却见不得光。在这里的拘留证造假背后,乃至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等问题,既然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是一条黑色的利益链条,当然也就是一个暗箱操作规程,也就是说,不管是公安局、看守所、办案人还是内部的经手人,人人都能从这个“潜规则”中分上一杯羹。不配合造假的倒成了“另类”了。公安内部的乱像也直接带出了社会的乱象,法律,原来也就是一把钞票。而试想,这如果一切都能在阳光下进行,这样的情况还能发生吗?权威变淫威,缺的正是社会亟盼的阳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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