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何以养成了“爱闹”的习惯?
(2010-03-28 1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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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老百姓何以养成了“爱闹”的习惯?
朱少华
为期2天的“首届两岸四地当地政府解决行政争议机制研讨会”在广州召开。来自内地及港澳台的专家学者共60余人应邀出席了研讨会。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应松年先生认为:“领导在重视信访工作的同时减少批示、增加指导,将各类争议逐步引导到解决的主渠道上来。”他特别谈到,现在往往是领导的级别越高、批示越明确,解决问题就越快。这使得信访群众“一窝蜂”涌向党委、政府寻求“直通车”,甚至引起信访者的“攀比”心理,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据3月28日广州日报)
应先生的中国认识很有代表性,但是我们也必须寻求群众“爱闹”的根源。为什么我们的群众那么“爱闹”?是我们中国的老百姓都是“人来疯”吗?非也。民间曾经有句俗话,叫“爱哭的孩子有奶吃”,为什么?就是因为孩子一哭一闹,当妈妈的未来尽快制止孩子的哭闹,就干脆喂奶。久之,就养成了孩子只要想吃奶就哭闹这样一个习惯。而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也是这样,老实能干的不如调皮捣蛋的,调皮捣蛋的就不如吵吵闹闹的。不少事情往往就是老老实实好说好讲,有理好像也会变得没理,而会闹的没理也会变得很有理。现在比较常见的就是医院里的“医闹”,农民工讨薪中的跳楼跳桥。再就是各地群众的上访了。
老百姓为什么要上访?抛开一些其他原因,主要就是因为一些符合国家政策文件精神的权益没有得到,要求“落实政策”。再就是基层部门在行政时,没有完全按照政策法律办事,上访也就是为了解决问题的。另外就是所谓的“鸣冤叫屈”。可以说,这些问题如果基层主管部门在初步接待“好说好讲”的群众时,也能“好说好讲”,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合理的解决,群众也不至于非要上省或进京的。而确确实实这些问题基层部门不是没人理会,就是拖拖拉拉,甚至彼此踢皮球。万般无奈之下,上访的群众只有闹了。而这一招往往特别的管用,事情一闹大,有些部门平时你找不到他,这回却到处找你了。有些要求平时不敢提,甚至想都不敢想,现在都会有人却主动提出来帮助解决,条件就是不要再闹了。
可以看出,现在不少要求解决问题的人,现有的主管部门不找了,司法途径不走了。要做的就是闹,或拉上一些人搞“行为艺术”,或招商一些人上网铺天盖地的发帖,或干脆到处找新闻单位“爆料”,寻求记者帮忙。而另一方面不少地方政府就像消防队一样到处灭火,不是来硬的,或跨省跨县追捕发帖者,就是开出种种优惠条件予以“安抚”,而在这些优惠条件中往往进行无原则的妥协和让步。这本来是一种息事宁人。但是这样的行为往往又会带来很多不良后果,有不少人并不是认为这是政府的人性化,是上级领导的一种关爱,而是将此当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软肋”,片面的认为要解决问题只有闹,“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于是安抚了一批,又出现更大的一批,“会闹的孩子有奶吃”也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惯出来的”,二是“惰出来的”。不少领导就养成了这样一种性格,很多问题不闹就是不办,一闹不仅办快了,还利索了。社会上现在出现的闹成风主要原因就在这里。不少地方官员平时懒惰,无所事事,本来能够为群众办成的事情拖着不办,非要等着矛盾激化了,不解决不行了再去“临时抱佛脚”。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因为一个主动变被动上,有些事情基层政府部门如果早早就主动为群众解决,不仅解决起来方便简单,更不至于“撕破脸皮”可主动的时候不办,偏偏要等到被动的时候办。群众的这个“爱闹”的毛病说到底也就是干部作风问题。如果有一天群众“不爱闹”了,不管什么问题,不闹,该解决的照样解决,闹,不改解决的还是不能解决。我们的干部作风才算真正改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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