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权利成“代金券”是对社会伦理的极大伤害
(2009-12-01 1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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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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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以上级别官员购车可打折,官员的权利也就是可当成实打实的代金券,商家这样的优惠方案无疑就是把社会和公民赋予公务员的公务权利商品化,资本化了。级别的大小就是商业价值的高低,而这里面隐喻的也就是权利的大小。而从公务员的角度说,这是不是就是另一种权利的“走私”?商家搞出这样的优惠方案也就等于把整个市场的优惠目标完全的向处级以上的官员倾斜了。这不仅是对公务员概念和含义的亵渎,更是对社会伦理和公平的极大伤害。
尽管商家坦言,这种优惠方案主要是考虑宣传效应和该车型客户定位,绝没有分层对待、歧视普通购车者的意思。但是事实上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小车时,却必须拿出比公务员多一成价格的真金白银。这又是怎么能解释清楚的呢?难道说这种车在设计生产时就按照处级以上官员“量身打造”的?只有处级以上的公务员适合,别的普通消费者就不适合?小汽车毕竟是一种普通的消费品,其性能和特点更没有和公务员的级别有任何关系,如此解释显然是在牵强附会甚至强词夺理。
对于这样的销售手段,大家可能都心知肚明。不是处级以上官员个个都财大气粗,更不是什么“客户定位”,而看中的正是处级以上官员手中的权利和他们强大的号召力。商家把商品优惠销售给他们,不仅很多方面的事情有人关照,甚至更能借助他们的力量挤走其他汽车品牌,扩大市场销售份额。因此,这样的优惠政策更可以看成是一种权利的交换。我给你提供优价商品,你给我提供市场和其他地方的关照,甚至更可以看成另一种权钱交易——其实权利一开始就被他们当成代金券了。
这样的优惠办法其实和前一段时间某些房地产商向官员提供优惠商品房是同出一辙。是为产品更好的销售,更是为了资本更巧妙的运行。通过“培养”这样的“客户”在前,市场就会在这些“客户”的关照下失去公平,变成向他们的“自然倾斜”。这也可以看成是培养权利的“期货影响”,甚至是一种向权利的公然行贿。是比其他一切优惠方案更有“长远眼光”,对社会的伦理也伤害最大的一种“阳谋”。同时,这样的手段也明显涉嫌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危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因此,市场管理部门绝不能坐视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