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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假如“病情超认识之外”也能成理由?

(2009-11-10 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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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评论  假如“病情超认识之外”也能成理由?

 近日,南京一名5个月婴儿死亡事件引起关注。婴儿家属反映:婴儿住院病情恶化时,几次求救由于医生打游戏、睡觉等原因,都未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由此导致了婴儿病情急剧恶化最终死亡。但院方解释是:孩子病情变化太快,超出认识之外。(据 1110人民日报)

 

什么叫着“超认识之外”,按照习惯上的理解,大概也就是超出我们认识的范围,也就是这种病情以现在的医学能力和水平,还无法认识。这样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但这样的事情却很少听说,一直以来人们总是认为有些科学奥秘“超出我们的认识”,在医学上不可否认是有些病情“超认识之外”,但是如果说一个5个月大婴儿因为一个眼疾就“超认识之外”,那这个医院也太“小儿科”了吧?就是“超认识之外”,医院对这样奇特的病情应该格外关注,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而这一切不仅没有做,当婴儿病情加重需要抢救时,这个医生不清楚,那个医生要睡觉,扯皮推诿,难道这也是医院面对“超认识之外”应该具备的态度吗?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不是什么病情超认识之外,而实在是病情的发展超出意料之外了。在这家医院的医生眼中,恐怕不管什么病都很少有这么快就能死人的,特别是一个眼疾患者。于是所谓夜间值班,就是应付,就是睡觉。夜里多叫起来几遍都会“很生气”。而病人一旦夜里发生不适,病情恶化,再苦再痛都只能忍着。在这些医生们看来,好像病人病情恶化,病人疼痛都是很正常的,但没想到这个5个月的婴儿这么“经不起病”,几个小时之内就不治而亡了,这当然会大大出乎医院医生的意料,找不出原因医院就要承担责任,但找原因吧,自己确实难逃责任干系,于是出乎意料之外就变成了“超出认识之外”。因为这个借口太绝了,超出认识当然就超出我们能治疗的范围,而现在医学水平还没有达到,医院当然什么责任也没有。

 

这个“超认识之外”的理由还有一种更高层次的作用,也就是不管出现什么样的医疗事故,责任事故都可以将此拿出来当挡箭牌,应付甚至是摆平一切。就是医院把一个发烧感冒的病人治死了,拿出来一个“超出认识之外”就能把老百姓唬得一愣一愣的,“超出认识之外”也就是搞不清弄不明没法治的“无法认识”的不治之症,“此曲只有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人死了当然也就“死得其所”了。样板戏《红灯记》里李玉和“临行喝妈一碗酒”时有这样一句台词:“有您这碗酒垫底,什么样的就我全能应付”。套在这里就是:有“病情超认识之外”这个理由,往后还有什么不能当借口?言下之意就是医生们夜间值班大可以大睡特睡了,病人哪怕被病痛折磨的哭爹喊娘,医生也可以置之不理,出了事故怕什么?“病情超认识之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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