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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味精艳遇奸情潘安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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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遇只是味精,偶尔拿来添加几分滋味尚且会伤身伤心,如果拿来当大餐,那岂不是脑残?
艳遇如味精
爱情是有年龄的。情窦初开的18岁,爱情是空气,无时无刻不渗透到毛孔里;二十几岁时,爱情是白水,虽然无色无味,却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养料;对于三十未嫁的剩女们来说,爱情是一剂良药,可以治疗孤独和内分泌失调;平稳进入围城后,天长地久的爱情演变为亲情,围城之外,爱情摇身一变,成了奸情或者艳遇。还是要死要活的那份感觉,还是冲动如魔鬼的热情,但这时的爱情,对已婚女人来说,已经成了味精。
味精,对于口重的人来说,可以为平淡的菜肴添几分滋味。可是,营养学家一直耳提面命:保卫健康,远离味精。同样的道理,艳遇或者奸情,可以让一潭死水的日子泛滥点波澜,可是,这样的波澜,对于幸福和忠诚来说,却是大忌。
相熟的一个闺蜜,年轻时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端的是一个风流场子里的女魔头。后来嫁了金龟婿,有了安乐窝,日子太平,年轻时勾勾搭搭的小伎俩,自然就尘封在了角落里。可是,那么美妙的人儿摆在那儿,她不动心,别人一样会动心。
于是,不怕死的追求者纷纷打马上来。其中有个情窦初开的男孩儿,一再同她表钟情——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从一而终。
面对小男孩蜂拥的热情,闺蜜淡定如坐化的老僧。她和他隔着电话与网络,随便调侃几句,就像在月光下撩拨点若有若无的花香,安稳的盛世岁月里,搞个不伤大雅的小游戏。后来,眼见小男生当了真,闺蜜马上就意兴阑珊了。让她为他抛夫弃子?他以为他是潘安再世啊。退一万步说,即便他真是潘安再世,她也不会脑残到将味精当主菜啊。
对于自己的美艳,闺蜜向来有自知之明,强弩之末的青春早就到了朝不保夕的境地,借着化妆品的掩盖,远观一下还能唬住人,要真凑近了天天用放大镜瞧,一辈子那么长,一个小男生的耐心能维持多久?等他有一天耍够了拂袖而去,她去找谁哭?
所以,不是她心狠,而是小男生太幼稚,一道味精也想充大餐,除了被倒进垃圾桶,没有别的结局。
(本文详情见《俪人·闺房》实体杂志2010年9期“娇点”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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