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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说新规

(2013-02-06 10:11:13)
 告别2012,迎来2013,最大的变化是在新风扑面、新政酝酿的同时,新规相继出台。从政治局的八条,到各省、市、区改进作风的细则,以及元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史上最严新交规”,让一贯对于规则善于变通、潜化、作弊的社会面临新的考验。
       说到规则,不能不说商鞅立木为信的典故: 商鞅为秦国起草了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 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 金子。” 不一会,南门口围了一大堆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有的说:“这大概是左庶长成心开玩笑吧。” 大伙儿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扛木头的。 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没有想到赏金越高,看热 闹的人越觉得不近情理,仍旧没人敢去扛。 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 商鞅立刻派人传出话来,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一分也没少。 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老百姓说: 左庶长的命令不含糊。” 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已经起了作用,就把他起草的新法令公布了出去。新法令赏罚分明,规定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为标准。贵族没有军功的就没有爵位;多生产 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做买卖和因为懒惰而贫穷的,连同妻子儿女都罚做官府的奴婢。
       温故而知新,今天的中国依然有当年秦国的烦恼 。法律制度配套成典,读四年法律本科也未必就学得完。但是,法律规则之外盛行的却是潜规则,法律之内讲究的是司法内定。于是,从宪法到具体个法,都成了橡皮筋。面对有权有势的,可以法外开恩,从轻发落;面对无权无势的,则讲求从重从快。普法几十年,法制始终迈不过法治的坎,依法治国也就只能是一个庄严的口号和美好的理想。
       有人说中国人没有讲规则的文化传统。这其实是执政执法者浑水摸鱼的一种遁词。近年来最能说明中国人讲规则的例子就是关于醉驾。一个显著的变化是每次饭桌上总有几位滴酒不沾——不是酒量不行,而是因为开车。每年中国汽车业增长的数据都切实地在个体的经历上体现出来,座驾的拥有、生活物质的丰富,他们身上的变化正是中国社会硬件进步的缩影。以前,一般人稍微喝点酒然后开车的为数不少。而现在的酒席上,除了看到开车的人坚定的自控,同桌朋友的充分理解和绝不硬劝,也让人看到这一行为方式被广泛接受认可的程度。
       酒桌上的变化,是城市行为规范的折射。人们对酒驾规定的尊重、对醉驾态度的严肃,让规则能得到高效的贯彻与执行。中国以前不是没有对酒后驾车的规定,但往往流于表面,束之高阁,不是到了严重意外的地步,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消说人情关系在一般案件中的消解作用。然而,自去年5月,中国修改了相关法律,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做出严格规定,处罚严厉。新法出台不久,知名音乐人高晓松就成为第一个因醉驾被捕入狱的人,震慑效应显著。 朋友说,现在的警察查到酒驾的话,首先是封存手机,让车主没法找亲友说情,避免权力和关系对执法的干扰和侵蚀。这样,既不得罪权力,也有效执法。从法律制定到执行,都建立了有效手段,也使这项法律成为城市里效果极为显著的规则。 
      “乱中取胜”、“灵活变通”等等,一向是中国社会的生存智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特别是处于某些临界点的状况,该如何判定、处理,具体而微且严峻的法律法规,如果成为没有统一定论的擦边球,未得到充分的遵守,执法者和公众都认可规则之外的弹性和空间,那只能令规章制度走样,甚至沦为权力寻租的层出不穷的新场域。 
规则的破坏,损人伤己,在酒驾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严格执行规则,是对别人最好的尊重,更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规则的公平执行,才使得它成为最大公约数,不是想着事后去在规则下找寻游说的空间,而是在可能破坏规则之前先行约束自身行为,这种意识一旦确立,不仅是在酒驾上为社会树立安全网,才能在各个领域都能建立起公平公正,这样的社会才能给人带来希望。  
       关于规则的故事,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2012年高考的第二天,上海一位考生因脚踏车坏掉而耽误时间,迟到了两分钟,被拒绝进入考场。考生的妈妈情急之下当场下跪,考生意欲翻过学校围墙,差点做出过激行为。但最终,这名考生还是不被允许参加考试。 事情曝光后,妈妈下跪之举唤起的同情、仅迟到两分钟的惋惜,加上高考独木桥对于中国考生的关键意义,激起了舆论的热烈讨论,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同情考生者认为高考关系学生命运,考场规则应给予人性化的通融,尤其只是迟到两分钟。另一种意见则认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定下就不能轻易改动,否则,对个别考生的通融就是对其他考生的不公平。 在对事件的讨论中,起初是同情这位考生的居多,毕竟,因为两分钟而失去一生最重要的考试机会,有太多遗憾,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但很快,另外一种意见占了上风,重视对规则的尊重、执行的到位、边界的确定,继而反思中国社会中最大的问题,正是大家对于规则的轻视。这种舆论在公众心中引起了巨大的共鸣,从而获得更多的支持。
       如果说前者代表了中国过去和目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的话,后者大概可以被赋予建立社会公平秩序的理想寄托。第二种意见的后来居上,意味着更多人越来越认可规则在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从高考到交通,从招聘到提拔,从消费到制造,从教育到监管,各个领域如果都能够严格确立和遵守相应的规则,才能够让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期待成为可能。
       认可规则的声音成为社会共识和主导力量,当然是社会的进步。唯有如此,才能形成社会的主流价值,形塑健康的国民性格。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主张规则的当事人自己是否能够接受这样的规则。道理就在那里,每个人都明白,但很多时候,道理是用来说给别人听的,事情到了自己身上,是否会按照规则办事,尊重规则,又未必全然如此。
       那些呼吁遵守规则、支持不让迟到考生进场的人,其实面临更高的规则要求,那就是自己是否会在今后的社会行为中,按照自己大声疾呼的公平规则,在每一个抉择中履行对公共价值的呼唤。现实场景中的选择才是真正的考验。口头的号召与付诸实际的行动,如果相距甚远,要么是现实的力量太强大,要么只是制造理想的假象。不然的话,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是那些同情考生的人倒更遵从自己的内心和社会现实。
       多年以前,梁实秋先生在一篇《排队》的文章中说:抗战时期,人们在车站购票是不排队的。但是日本人占领车站后,秩序就井然了。为什么呢?因为有个日本兵拿着鞭子,在来回巡视,看到有插队的,就扬起鞭子狠狠给他一下。梁先生在文中伤痛地质问:中国人难道真的需要那么一条鞭子吗? 用今天的现实来回答这个质问,应该是:中国人任何时候都不需要日本兵的一鞭子!但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确需要执法的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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