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效率“提质”
(2010-01-26 21: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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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幕何方 实习生 刘斌彬
治本之策
西安心理咨询师钟锋说,“闯红灯是典型的从众心理,许多行人都是在红灯已亮的情况下,靠自己判断心存侥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即使因行人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当事车辆也会承担责任。钟锋说,要遏制闯红灯的从众心理,就必须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这样的话闯红灯者心理上也会多一次“选择”,一般都会选择“遵守”而非“违法”。
陕西省社科院青年学者谢雨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只有制度才能规范行为,社会才能有良性发展。
他说,“但是我们现在欠缺这方面的立法保证,在香港,行人闯红灯被撞,行人要负全责,所以,香港很少有人闯红灯。如果我们把行人闯红灯通过人大立法来保证运行,让闯红灯的行人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不像现在,出车祸需要由机动车负较多责任,那样行人一定会知道什么时候过马路。”
据了解,此前行人闯红灯引发的事故由行人负全责在沈阳进行试点,试验期间,闯红灯人数明显减少,交警工作量减少了40%。
“对行人没有真正的规范,仅靠罚款,不能真正推动行为人自觉,只能治标不治本,行为人必须参与进来,自己为自己的行为思考。”谢雨锋说。
对管理者的考验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整治闯红灯仅仅是城市公共效率“提质”的一个方面,“提质”更多在于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效率上。“整治闯红灯之后,对城市管理者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更协调、更有序地管理城市,促进公共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