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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市效率“提质”

(2010-01-26 21:34:36)
标签:

财经

分类: 财经经济

本报记者 幕何方 实习生 刘斌彬

 


治本之策


  西安心理咨询师钟锋说,“闯红灯是典型的从众心理,许多行人都是在红灯已亮的情况下,靠自己判断心存侥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即使因行人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当事车辆也会承担责任。钟锋说,要遏制闯红灯的从众心理,就必须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这样的话闯红灯者心理上也会多一次“选择”,一般都会选择“遵守”而非“违法”。


   陕西省社科院青年学者谢雨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只有制度才能规范行为,社会才能有良性发展。


  他说,“但是我们现在欠缺这方面的立法保证,在香港,行人闯红灯被撞,行人要负全责,所以,香港很少有人闯红灯。如果我们把行人闯红灯通过人大立法来保证运行,让闯红灯的行人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不像现在,出车祸需要由机动车负较多责任,那样行人一定会知道什么时候过马路。”


  据了解,此前行人闯红灯引发的事故由行人负全责在沈阳进行试点,试验期间,闯红灯人数明显减少,交警工作量减少了40%。


   “对行人没有真正的规范,仅靠罚款,不能真正推动行为人自觉,只能治标不治本,行为人必须参与进来,自己为自己的行为思考。”谢雨锋说。


  
对管理者的考验


       对城市管理者而言,这场马路上的战役远未结束。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徐珂认为,长期、稳定、可操作性高的机制才能规范社会行为,“一阵风”式的短期整治,反而会破坏群众对于机制的信任。


       他说,“短期内可以考虑投入更多的资金,修建地下通道、过街天桥、全封闭通道,让行人和车辆各走各的路。放眼长期的话,更应该看重教育的作用。这需要家庭、社区、学校多个主体的参与。”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法制处处长车强坦言,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进行整治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全社会都动员起来,才能慢慢扭转状况。


       对城市管理者而言,所面临的不仅仅是行人闯红灯,还存在着通道的建设、红绿灯设置是否合理、人行天桥是否均匀等问题。


       石英认为,行人与机动车都有通行权,两边都需要兼顾到,最大化满足各自利益。“我们目前交通规则是否真正人性化?是否给行人创造了好的行动空间?这对城市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能仅仅是整治,更需要协调发展。”

 

 

      对一座城市而言,红灯的背后不仅仅关联着城市的形象,更是一座城市的公共效率的体现,整治乱闯红灯的实质是城市公共效率的“提质”。“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指数测评中西安排名靠后,软实力不足,这是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软肋。城市公共效率‘提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观察人士表示。


       西安“严管重罚”的理念,也遭遇到了诸多非议。相关人士认为,公众的习惯不是疾风式整治就能更改的,“严管重罚”只能是治标而不治本。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整治闯红灯仅仅是城市公共效率“提质”的一个方面,“提质”更多在于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效率上。“整治闯红灯之后,对城市管理者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更协调、更有序地管理城市,促进公共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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