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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判决的最佳方案

(2014-12-13 13:29:45)
标签:

聂树斌案

故意杀人罪

王永杰律师

    不该出现的乱麻

    近两年,舆论对聂树斌案的喧嚣、质疑,犹如乱麻,已经缠住最高法院和河北省高院的快刀,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1994年,石家庄市一块玉米地发生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指控为嫌犯。

19955月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犯下多起奸杀案的王书金落网,并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杀人案”真凶。

2013927日,河北省高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在法庭上,检察员与辩护律师的角色易位。

迟到的复查,聂树斌案已被执行死刑,其母亲申诉了19年。

20141212日晚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在聂树斌因所谓强奸杀人被判处并执行死刑,另一案犯王书金落网后主动交代自己是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的真凶9年后,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无疑为聂树斌案昭雪带来了新的希望。

王永杰:聂案判决的最佳方案

    笔者认为,山东高院最明智的处理方式,第一步,复查。第二步,立案再审,第三步,经过开庭审理,直接改判聂树斌无罪。

如果山东省高院的领导们再智慧一些,可以回避本案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直接以原判认定聂树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聂树斌无罪。

这样,聂树斌案既得到了昭雪,又可以搁置河北参与本案的公检法人员错案责任追究问题,减轻河北司法的内部地震。

由于山东高院是以二审程序再审,改判后的判决即生效,这样,最高法院对王书金案的死刑复核就没有后顾之忧,最高法院既可以王书金主张的“漏罪”证据不足为由核准对他的死刑判决,也可以发现“漏罪”为由发回重审。

实际上,最佳的方案,也无法挽回此类悲剧。

 

作者:王永杰律师,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 主任

新浪微博:王永杰律师;

邮箱:735126369@qq.com

以下是微信公众号:wangyongjielvshi

 http://s5/small/001OecVrzy6OlEo0BBW8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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