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判决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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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故意杀人罪王永杰律师 |
1994年,石家庄市一块玉米地发生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指控为嫌犯。
1995年5月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犯下多起奸杀案的王书金落网,并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杀人案”真凶。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在法庭上,检察员与辩护律师的角色易位。
迟到的复查,聂树斌案已被执行死刑,其母亲申诉了19年。
2014年12月12日晚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在聂树斌因所谓强奸杀人被判处并执行死刑,另一案犯王书金落网后主动交代自己是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的真凶9年后,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无疑为聂树斌案昭雪带来了新的希望。
王永杰:聂案判决的最佳方案
如果山东省高院的领导们再智慧一些,可以回避本案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直接以原判认定聂树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聂树斌无罪。
这样,聂树斌案既得到了昭雪,又可以搁置河北参与本案的公检法人员错案责任追究问题,减轻河北司法的内部地震。
由于山东高院是以二审程序再审,改判后的判决即生效,这样,最高法院对王书金案的死刑复核就没有后顾之忧,最高法院既可以王书金主张的“漏罪”证据不足为由核准对他的死刑判决,也可以发现“漏罪”为由发回重审。
实际上,最佳的方案,也无法挽回此类悲剧。
作者:王永杰律师,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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