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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法院

(2014-03-13 16:53:18)

1、勾兑派律师。以前,律师以认识法官为荣,甚至当事人的诉求和律师接案的卖点,就是——关系。近年来,随着法官被抓,律师被连带,消息频出:三门峡中院的副院长死的很惨,合作律师的人身也被折磨的很惨。湖北高院的庭长与女律师开房被免,民众已不再哗然。所以,年轻律师眼见如此,也不再与法官勾兑,转而寻求死磕。

2、死磕派律师。律师的辩护,往往受到公权力机关的合伙阻挠,律师被逼无奈,选择了死磕。实际上,此类律师的诉求,仅仅是要求依法行使辩护权,这,本不该成为问题。

 我不建议年轻律师选择死磕,特别是在你的技术和实力尚达不到的时候。公权可以违法,若律师给公权口实,让人揪住把柄,就是一场灾难。轻则,你的当事人就失去了你的保护,你准备的再好,也无法施展。重则,会失去饭碗。这类律师现在很流行。

3、 技术派律师。此类律师穿着律师袍,优雅的坐在法庭上论道,讲复杂的理论、程序和证据,侃侃而谈。除了当事人家属外,法官昏昏欲睡。此君是传教士式的辩护,中规中矩,乏善可陈。  

 如果在美国,辩护的效果毋庸置疑,但是,在当下,法院与法官都是弱势群体。检察院抓人权和的以法律监督的名义的监督权,环伺在法官四周。检察院身为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公安的抓人权。法院的领导还有纪委和政法委。这样的辩护,在法官看来,近乎好笑,法官会想:你认为无罪,试图说服我,但,我能说服领导吗?

4、秘宗派律师。

 作为此类律师,清楚地知道公权最怕什么,不动声色,上将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精于此派的律师寥寥无几。

 总之,我们的顶尖刑事辩护律师,在世界上也是顶尖的。面对这样的一个司法现状,律师大有作为。作为律师,既要熟悉中央的政策,需要了解最高法院的做法,为我所用。唤起法院和法官的良知,你的辩护才有可能成功。

律师,光讲法和与法院在网上打口水仗,都不可取。法院的媒体资源和公关能力,远大于律师法院会把你整的灰头土脸。

  身为秘宗派律师,斗争是手段,双赢(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目的。

 

作者王永杰: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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