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法院
(2014-03-13 16:53:18)1、勾兑派律师。以前,律师以认识法官为荣,甚至当事人的诉求和律师接案的卖点,就是——关系。近年来,随着法官被抓,律师被连带,消息频出:三门峡中院的副院长死的很惨,合作律师的人身也被折磨的很惨。湖北高院的庭长与女律师开房被免,民众已不再哗然。所以,年轻律师眼见如此,也不再与法官勾兑,转而寻求死磕。
2、死磕派律师。律师的辩护,往往受到公权力机关的合伙阻挠,律师被逼无奈,选择了死磕。实际上,此类律师的诉求,仅仅是要求依法行使辩护权,这,本不该成为问题。
3、
技术派律师。此类律师穿着律师袍,优雅的坐在法庭上论道,讲复杂的理论、程序和证据,侃侃而谈。除了当事人家属外,法官昏昏欲睡。此君是传教士式的辩护,中规中矩,乏善可陈。
4、秘宗派律师。
律师,光讲法和与法院在网上打口水仗,都不可取。法院的媒体资源和公关能力,远大于律师。法院会把你整的灰头土脸。
作者王永杰: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