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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财政部:股息红利税差别征收持股超1年税负5%

(2012-11-16 14:46:00)
标签:

财经

分类: MA[宏观分析]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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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 由于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分红不是很多,而多的又是中小创业板,那上面的股票敢拿一年的就太少太少了!

    所以,暂时差别化意义不太大!

    何况对于我等中小投资者,并不主要指望股息的多少。

    所以,目前来说意义还不是特别大。

    我觉得意义大的是——重启广大股民信心!

    办法其实很简单——每天让股指大涨100点,连续涨五天,我想足以吸引众多人入场了!


shannon

Nov 16th,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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