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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国际私法》作业1及答案

(2010-02-22 08:18:21)
标签:

电大

国际私法

形考作业

分类: 电大法学
一、不定向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2.( 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 )。
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C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
6.意思自治原则是(D)提出来的。
A.格劳秀斯B.胡伯C.奥斯汀D.杜摩兰
7.既得权说是( C)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B、杜摩兰C、戴西 D、库克
8.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
A、范围B、系属C、连接点D、准据法
9.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B)。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1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
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CD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13.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CD)。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4.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15.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CD)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16.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 ABCD )。
A.冲突规范B.统一实体规范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17.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ABD)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18.识别可以基于以下(ABC )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19.广义的反致包括( BCD)。
A.循环反致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BD)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A、任意性B、强制性 C、规范性 D、禁止性
二、简述题
1、 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特征。
答:(1)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2)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法律体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3)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中央政府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效力范围。
(4)我国的区际法律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复合制的特征。
2、简述法律本座说。
答:19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卡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萨维尼认为,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
3、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答: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冲突规范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只指出该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
(2)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论述题
查阅有关资料后,评述法律关系本座说及其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P.30
萨维尼主张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产物,创立了一个开放的国际私法体系.在国际私法上他否定了荷兰法则区别说所持的国家主义立场,重新回到了巴托鲁斯以来的国际主义立场.他认为对于每一种法律关系应适用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他将法律关系进行了分类,即身份法,物法,债法,继承法,家庭法(家庭法又区分为婚姻,父权,监护),并且对本座进行了归纳,即法律关系所涉及的人的住所,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所在地,法律行为实施地,法院所在地.萨维尼的理论开创了一条法律选择的崭新道路,奠定了近,现代国际私法理论研究的基本范式从而使国际私法的立法成为可能和需要.
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1849年在其撰写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的法律适用理论.这一学说主张以法律关系为出发点,根据法律关系固有的性质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学说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这一本座就是特定的法域.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适用的法律.
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的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通过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从而确定准据法,这在方法论上也是一个历史性地突破.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现代国际私法理论都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四、课堂讨论题
我国是否应当采用反致制度。
答题思路:首先弄清反致的本质内涵。然后可从以下两个角度探讨:(1)我国的法制状态和法治状况;(2)国际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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