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危害食品安全最高判死刑
(2011-05-31 17:35:09)
标签:
楷体gb2312法定刑食品安全刑法修正案健康 |
分类: 做一名出色的营养师 |
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并规定了比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更重的法定刑,将最高法定刑从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
各级法院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时,要避免重罪轻判。对累犯、惯犯等,要不断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彻底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资本。
两种犯罪可判无期、死刑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法定刑分别可达到无期徒刑和死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最低法定刑,由原先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修改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这类犯罪可能涉及多个罪名,审判中如何处理?
答:首先,刑法明确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种直接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最高法定刑分别可达到无期徒刑和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并对两种犯罪进一步完善,加大处罚力度。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最低法定刑由原先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修改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意味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最低将被判处有期徒刑。
其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可以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再次,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同时构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其他犯罪的,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
●刑法修正案(八)将食品监管方面的渎职犯罪单列出来,并规定了比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更重的法定刑,将最高法定刑从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
问:在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犯罪,对此法律有哪些规定追究这些职务犯罪刑事责任?
答: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但这并不意味着之前对于食品监管渎职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在刑法修正案(八)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之前,对于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可依据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