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芝罘区入托儿童和在校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昨日开始,今年政府对在校中小学生的医保财政补贴由去年的每人每年110元增加为每人每年200元。
除已参加新农合以外的芝罘区中小学校学生均在本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参加新农合的学生本年度期满后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缴费与往年不同,为与财政预算年度相衔接,自2012年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调整为自然年度,因此本次集中缴费在校学生需一次性缴纳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共计15个月的医疗保险费。政府财政补贴由去年的每人每年110元增加为每人每年200元,普通学生缴纳50元,低保、重残学生12.5元,“三无”学生6.25元。医疗保险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收缴。低保、重残、“三无”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自2008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芝罘区将未成年儿童、中小学生相继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截至目前,芝罘区入托儿童和中小学生参保达71700人,仅2010年度政府为参保学生补贴基金1434万元,共为14507人次支付医疗保险待遇3921万元,这项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受到学生家长的广泛好评。
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除了享受与普通参保居民一样的疾病住院报销外,还可享受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报销:参保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统筹基金支付80%。起付标准为每次意外伤害100元,意外伤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办理报销手续时,可由学生家属携带参保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相关病历复印件、原始医疗票据、意外伤害受伤经过书面材料到学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YMG记者
常萌
水母网http://news.shm.com.cn/2011-08/30/content_35726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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