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烟台日报社大小新闻
烟台日报社大小新闻 新浪机构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33,979
  • 关注人气:32,720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2011年烟台公开招考公务员

(2011-03-22 10:04:25)
标签:

烟台

公务员

报名

2011

教育

 2011年烟台公开招考公务员

    记者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79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同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

 

    市直机关招考50名

 

    按照招考计划,今年安排的379个名额分别是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法管理单位50名,县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64名,乡镇机关90名,法院机关13名,检察院机关28名,公安机关20名,烟台监狱15名,工商机关基层所74名,地税机关基层所20名,县级质监机关1名,省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4名。

 

    3月27日开始报名

 

    据了解,全市招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24日。

 

    要求报考人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特困、低保人员减免考务费

 

    根据规定,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考人数不达标将调整录用计划

 

    缴费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录用主管机关将及时通知考生,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市其他职位,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市里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作弊情节严重者5年内不得报考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本简章有关问题解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报考烟台市直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和考试总成绩,在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rsj.yantai.gov.cn)上公布。报考县、乡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和考试总成绩,由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

 

    特别提醒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535-678984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6785079 6789101

    市公安局 0535-6297132 市司法局 0535-6244730

    市工商局 0535-6081034  市地税局 0535-6631899

    市质监局 0535-6920105 市法院  0535-6676170

    市检察院 0535-3011035 301103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5-6683333

    所有招考信息以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rsj.yantai.gov.cn)发布为准。(YMG记者夏丹)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