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开发区私立幼儿园大幅上调入托费用之后,记者年后针对芝罘区部分公办园的采访发现,已执行6年之久的公办园收费标准或将有所调整,调整的幅度可能会超过200%。因为尚无主管部门的批复,幼儿园方面对此事多不愿正面回应,但多数承认确有涨价打算。
现行收费标准滞后
记者从物价局网站发现,我市现有公办幼儿园执行的收费标准,是从2005年7月开始执行的。市物价局于当年发布了[2005]60号文,题目为《关于调整我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考虑当时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承受能力,对我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做适当调整。省级示范园为每月245元,市级示范园为每月230元,一类园每月170元,二类140元,三类128元。省级十佳幼儿园可在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0%的管理费。伙食费标准,由各园、所按照收取成本费用的原则自行确定。
此后的近6年时间里,我市公办幼儿园一直执行这个标准,主要包括市级、区级机关幼儿园、南山路幼儿园、幸福河幼儿园等。这些幼儿园主要集中在市区,其收费标准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来芝罘区后来兴建的部分公办性质园和私立园的收费标准。
依据记者掌握的不完全资料,芝罘区内有100多家幼儿园,有近两成延用了2005年《通知》中规定的省级示范园的标准:每月245元,伙食标准按每天10元左右收费。也就是说,现在一个孩子上幼儿园的普通班,每个月的费用在500元左右。
相关人士透露,近期公办园很有可能申请对这个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可能在200%以上,但这个消息没有得到官方证实。
幼儿园的“情非得已”
芝罘区的近百所幼儿园中,有两成左右的公办园或是公办性质幼儿园,这些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强调的是公益性和普惠性。然而,每名幼儿245元的收费标准,远不够维持一所幼儿园正常的开销。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园长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一个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场地租用占了最大一部分开销,收取的托儿费有近四成用在了租场地上。从2002年以来,政府不再对幼儿园进行投入,办园市场化成为主流。只有极少数园不用缴纳房租,大多数幼儿园承担了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房租费用。除此之外,被褥、桌椅、教育教学器材更新、户外游乐场所、校舍维修、消防投入、暖气费、教师工资以及养老保险的费用,全部来自收到的管理费。这些费用的标准与现在执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已经远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了。
涨价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自幼儿教师待遇过低,难以留下优秀人才。目前市区中小学教师都是通过事业考试招考而来,但幼儿教师中有事业编制的屈指可数。按一个企业普通劳动者算,一个在幼儿园工作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优秀老教师,工资可能只有1800元。记者采访过程中,遇到幼儿教师多数月薪在1500元以下,基本有一部分在扣除保险后,拿到手的不到1000元。这部分教师多数从上初中二、三年级起就被分流到中专学习幼师专业,本身的素质和水平很难支撑目前家长要求的优质幼儿教育。
为了留住更好的老师,园长们不得不考虑为优秀老师保工资。“再克扣老师,就把老师克扣走了。”一位园长告诉记者,提价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为了保老师。这也是在间接保幼儿学前教育质量。
一位幼师告诉记者,幼儿园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上7:30—17:30,每个月工作日22天,一个孩子每天的管理费核下来只有十几元,每小时只有一块多钱。“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看孩子不如看汽车赚钱。”
人大代表呼吁幼教减负
在今年年初的市人大会上,芝罘区代表团的人大代表方绍英就曾针对学前教育提出数份建议,其中一份就是为公办园减负呐喊的。
根据方绍英的调查,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养老金等逐年大幅度提高,教育设施更新改造的投入不断增加,再加上每年还要承担房租、取暖费等各种费用,使公办幼儿园经济负担加重。
方绍英认为,目前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过低。现在执行的收费标准是2005年由烟台市物价局、烟台市财政局和烟台市教育局三部门联合核定的,其中省级园每生每月245。根据她的调查,民办幼儿园已放开收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省、市级示范类别的民办园收费在每生每月400-880元不等,个别甚至到1500元,公办幼儿园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2010年12月1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学前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逐步普及学前教育,将会面临更大的财政压力。方绍英在会上提了两条建议:1、目前,芝罘区实验幼儿园、幸福河幼儿园2所公办幼儿园,用房是租赁的市公管房,每年房租13万元,建议予以免除。2、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用足用活收费政策,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YMG记者 李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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