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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G时评:消除“案底”,就是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

(2010-08-19 08:49:34)
标签:

法律

案底

未成年人

少年犯

时评

杂谈

分类: YMG时评

YMG时评:消除“案底”,就是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

  新制定的《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十条规定,对违法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试行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制度。据悉,这种以地方立法形式保障失足未成年的权益之举,在全国还是首次。


  作为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偏远省份,在拯救迷途未成年人问题上,做出如此文明开化举措,折射了有关政府高度的时代责任和民本情怀,实在难能可贵。尽管并没有上一些权威媒体的重要位置,但其所阐释的司法柔软和温暖,令民众眼前一亮,建议多给贵州一点掌声鼓励。


  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节奏犹如装上了高马力的引擎,民众生存压力和社会矛盾日渐凸显,而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与日俱增,就是一大社会“硬伤”。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近年来每年新增少年犯15万。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恰似一个个巨大的问号和叹号,政府和社会伤心和惊醒的同时,也要深思肩上的责任和失误。诚然,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原因包括很多方面,但是,司法体制重惩戒轻关怀的陈腐理念,难逃其咎。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尤其在这个物欲横流、纷繁喧嚣的社会环境中,未成年人的失足,很多时候都有着令人扼腕的原因,如单亲家庭、留守少年等等。他们本性都还是好的,尽管需要承担违法成本,但法律不能为了惩戒而惩戒,而应该惩戒与关爱并举,最终实现为社会培养有用之才的司法本义。


  但遗憾的是,我们的相关法律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犯罪了,就是一辈子的污点,出了少管所的大门,无论走到哪里,罪行都要随身携带,就如古代罪犯在脸上的烙字一般,到哪人家都能一眼认出,从而“另眼相待”。试想一下,社会求学、就业的资源本来就紧缺,这些劣迹在身的青少年,在各个生存平台的竞争,首先就输了一筹,岂不是有损社会公平正义。当一个人凭借努力在社会上永远找不到认同和归属感时,为了生存,其通过暴力等不法行为,侵占掳掠他人利益和资源,就不难理解。很多少年犯走出少管所不久,又破罐子破摔,重蹈覆辙,就是很好例证。更值得忧虑的是,少年惯犯的增多,也会带坏很多走在犯罪边缘的同龄人。这种因为“案底”遗留问题,引发的恶性循环,就是对相关法律滞后性的有力拷问。


  消除违法和轻罪记录,首先表达了法律对当事者的尊重和信任,这就给了他们充足的自信和自尊,有利于引导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首善之区已经行动,其他城市则应择善而从。  YMG记者  丛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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