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时评:“基因歧视”不除,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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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查出携带“地贫基因”,32岁的郎浩自2005年以来“跳槽”了数个公司,基因歧视从政府部门蔓延到广州的一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经过一年,基因歧视得到了隐性蔓延。下月,“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将进行二审,3名携带“地贫基因”的考生曾在一审中败诉。(7月30日《广州日报》)
广东白领郎浩参加某国企招聘,一路下来很顺利。但体检过后,只因体检报告上的四个字:怀疑“地贫”(地中海贫血症)。基本到手的职位遗憾地擦肩而过。
医学上早有定论,地贫基因携带者不会传染,更不需任何治疗,与正常人无异。在郎浩个人能力完全胜任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仅以“地贫”为由,将其拒之门外。不但侵犯了郎浩的正常就业权,还折射出十足的小家子气,千夫所指当不为过。
值得忧虑和深思的是,基因就业歧视现象,在一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国企中大有蔓延趋势,这无疑给劳动权益保障部门敲响了一记响亮警钟:尽快从法律层面叫停这种新型就业歧视,刻不容缓,不能再如当年的乙肝歧视那般,拖拖拉拉。
近期,还有一条新闻与上述事件相呼应。权威调查显示,超过四成的大学毕业生认为,就业歧视程度严重或很严重。遭到就业歧视后,67.03%的大学生选择了无奈接受。
就业本是最基本的人权,涉及生存根本。为何那么多人面对就业歧视选择沉默?最关键的因素就是,法律这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有力公器,没有发挥好作用。“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就是很好的佐证:小周、小谢、小唐于2009年4月参加佛山市的公务员考试,均顺利通过笔试和面试,体检被确定为“地贫”。佛山市人保局认定他们系血液病患者,最终弃录,双方为此对簿公堂。在今年春天的一审中,三名考生最终败诉。
对于未来的二审,他们直言“信心不大”。本应该受到法律绝对保护的就业平等权,最终却遗憾地被法律漠然视之。就业平等权所处的法律环境尴尬,可见一斑。进一步分析,法律很多时候对就业歧视态度暧昧,很大一方面原因就是,一些新型歧视现象在立法上还是空白,立法速度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
公民社会的最基本特征就是,任何一项公民权利,都能受到权力和法律的绝对支持和保护。地贫基因携带者在南方相对多见,约占广东人群12%,要是用人单位都谈“贫”色变,那这12%的群体岂不是要面临“挨饿”的生活危机。显然,这与权利唯上的时代诉求格格不入。
前几年,乙肝歧视成为就业市场的一个热门话题,经过公众、专家和舆论的共同努力,相关立法已经出台,“乙肝”群体终于迎来了职业生涯的春天。至于基因歧视,诚如一些专家所言,要是立法不能及时跟进,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尽管形势如此严峻,但是,“地贫”群体的就业春天,不知何时才能来临。
YMG记者 丛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