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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G时评:执法权没有了敬畏,再大官的妻子也可能被打

(2010-07-25 09:13:08)
标签:

法律

大官

时评

人民警察

陈玉莲

杂谈

分类: YMG时评

  随着舆情的不懈倒逼,事件横生的枝节也越来也越多。但无论背后究竟有哪些隐情和猫腻,公众都不应该为之迷惑和分神,还是要牢牢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即警察知法犯法,以及相关处理的和稀泥。而这种执法权力没有敬畏和约束的惯性冲动,在当前整个国家的司法体系,依然具有很大的代表性,也是很多社会矛盾的渊薮。

  因此,通过一位年逾六旬的老妇得遍体鳞伤,反思法律的公信和威严,整饬司法队伍的纪律和作风,从而给权力套上一个永远不能摘除的“紧箍咒”,让公共利益永远掌握着制衡权力的咒语,这或许就是这起“厅官妻子被打”事件最大的社会意义。

  剃光头、穿红短裤、脖子戴银项链、挥拳虎虎生风……这种黑社会般的“包装”,内核却是货真价实的人民警察,这也太“雷”了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要求得很明白,除执行侦查、警卫等特殊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女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等几种情况外,人民警察在正常工作期间都应该着装。

  省委大院负责维持治安秩序的警察,根本没有什么工作秘密可谈,穿警服执勤,不但是警风警纪要求,而且还能直观有效地震慑那些具有犯罪动机的有关分子。为何要一身流里流气的江湖打扮。这对人民警察的形象,是多大的诋毁和亵渎。

  此外,《人民警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察的职责,主要是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进行治安执法,必须表明身份、出示证件。

  陈玉莲年老体弱、手无寸铁,出现在省委大院门口时,并没有表现出任何“闹事”的迹象。在此种情况下,即使执勤警察再如何敬业,也无非可以严密监视其一举一动,其它任何暴力行径都是违法之举。退一万步讲,即使警察发现陈玉莲有什么“不轨”行为,也应该首先表明身份,然后依法办案。但是这些都没有,他们向陈玉莲出具和表现的,仅仅是出其不意的一顿心狠手辣拳打脚踢。其行为背后的诡异,着实令人心悸和质疑。

  事件发生后,警方有关领导连说“误会误会,他们不认识你,不知道你是这么大一个领导的夫人。” 此言很耐人寻味,至少透露出两点信息:第一,这些警察打人是常事。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打人有时就是他们的工作。第二,警察动手也是看人下菜碟。领导夫人不可打,一般群众就不好说了。而在具体处理相关警察过程中,原本打人的6名警察缩水为3名,而且最大的处罚力度就是清理出警察队伍,连基本的治安拘留都没有做到,相关打人录像也一直没有公开……这又将权力的傲慢和偏见折射得淋漓尽致。

  任何社会形态,执法者首先应是守法表率和先锋,只有如此,法律在管理社会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才能具有不可取代的力量和威严。相信在湖北省委书记的批示下,事件很快会朝着公众预期进行下去。  YMG记者 丛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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