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底线应真正成反腐高压线
(2010-05-21 08:52:06)
标签:
法律高压线底线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杂谈 |
分类: 姜春康专栏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8日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5月19日《新华网》)
这一规定颇值得玩味。首先,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和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待遇”了,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刑标准就是5000元。其次,也充分说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样对社会有害,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笔者认为,有5000元的腐败底线固然好,但反腐相关法律中并不缺对受贿数目的规定,缺的是严格执行。让5000元底线真正成反腐高压线,才是百姓所盼。
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刑标准为例,同样是5000元,可实际操作中,因受贿5000元而被起诉的官员甚少。像媒体报道的湖南省坪塘劳教所财务科副科长受贿一万元判刑一年以及安徽砀山县房产局局长受贿1.5万元被举报,都不常见。这说明,受贿5000元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虽然标准比较严厉,但被“严厉处理”的官员却不多。同样,将非国家工作人员腐败底线调至5000元,也够“严厉”,但如果不想出现形同虚设局面,不陷入“光喊不打”的泥淖,就必须将板子真正打至实处。
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从中可看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起要受到立案追诉,主要针对商业贿赂。
这种贿赂,相比国家公务人员的贪腐,表面看似乎要“轻”一些。但实际上其危害更甚。比方,最常见的医生回扣问题。最近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揭露的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在湖南省湘雅二医院被卖到213元,利润达1300%的药价黑幕,足让人触目惊心。收受回扣超过5000元的医生,是不是该全部都被立案追诉?因此,5000元的底线也好,10000元的底线也好,要想让法律法规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还需要铁手腕,毫不留情落到实处。这样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