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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互联网垄断,板子应打在谁的身上?

(2011-11-10 12: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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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时评热议

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2011年蓝皮书的中国信息化形式分析与预测》的报告显示,截止到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排名全球第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1兆每秒网速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到四倍。9日,据央视《新闻30分》报道,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证实,两家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腾讯网11.9

 

通信行业的垄断、霸王条款早已司空见惯。屡见不鲜的霸王条款吞噬着公众利益,而且,在这些格式合同的背后,更可见字斟句酌的严谨,若想在这方面寻得丝毫破绽,难比登天!除此以外,各种短信服务、包月信息更是陷井频现,防不胜防,不知不觉的话费中就会多出一些“难见真颜”的名目,而对这些欺诈手段的打击却一直不温不火,态度暖昧。而今,国家发改委立案对电信和联通两大通信巨头进行反垄断调查,意义重大,符合了公众诉求。

 

曾有一个笑话在坊间流传:一个70岁的日本老太在家下载一部300兆的电影只需几分钟,而在我国慢则半小时 ,长则一小时。虽为笑谈,但足以揭示出我国网速的不给力,即便如此,我们却付出的是比发达国家高出三到四倍的费用。这是事实上的不公与剥削,更加糟糕的是,这种现状持续了若干年,却没有改观。

 

新闻中的表述专业性较强,非业界人士较难理解。但对于公众而言,我们更关心,对两大通信巨头的调查,如果属实,公众能够得到多少实惠?网速能够提升多少?费用能够降低多少?而这些预期效果与两大通信巨头被高额处罚没有因果关系,换句话说,即便高额处罚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居高不下的费用和堪比窝行的网速一定能够得到根本的降低和提升吗?

 

公众是市场竞争的直接受益者,因而,通信领域内的行业大战,对公众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但现实环境却令人忧心忡忡。在我国的互联网通信领域,电信、联通两家为大,铁通、广电通信所占市场份额微乎其微。而中国通信行业重组,完全被行政干预所左右,市场供求、弱肉强食的竞争与调节作用被遮蔽,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作为国内屈指可数的通信巨头,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的垄断地位牢不可破,而且由来已久,多年来一直在众目睽睽之下“强抢”民利,为何直到今天,“有关单位”才恍然大悟要对两通信巨头进行反垄断调查?在公众选择互联网运营商时,非电信则联通,公众都知道二者强大,为何“有关单位”却后知后觉,这种百姓已经过河,“有关单位”还在摸石头的怪现状,值得玩味。

 

通信领域的垄断不仅仅表现在互联网接入,在移动通信领域是否也存在?“有关单位”应该举一反三进行彻底整治。偌大的国内互联网市场为何被垄断多年,引人深思,与此相比,为何多年垄断直到今天才被提上议事日程更值得深思?面对多年的垄断,板子就仅仅打在电信和联通的身上?

 

作者:梵呗清音

 

新闻链接:http://tech.qq.com/a/20111109/0002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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