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元个税起征点是民意的胜利?
(2011-07-02 1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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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热议 |
作者:梵呗清音
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腾讯网6.30)
个税法案修改二十万条民意的蕴藉,终于将岿然不动的个税法案拉下神坛。表面看来,个税法案的修改最终以二十万民意的胜利而完美落幕。纵观个税法案修改风起云涌的过程,民意的反弹与汹涌发挥了一定作用,足以说明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与民意相悖的制度没有生存的土壤,民主法制建设不能停留在口号的层面上,要亲民、爱民;一方面,民意不可违,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必须征求人民意见。否则,天衣无缝的程序、庞大的专家队伍也不会酝酿出贴合民意的制度,公众也不会领情!
个税法案从3000提高到3500元,虽然仅500之差,却包含了公众太多的呐喊与期待。当个税从2000提高到3000的意见落锤定板,有多少公众唏嘘之声不绝于耳!二十万民意难敌砖家意见,颇有“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向天歌”之势,幸有一些“异质的声音”愤怒咆哮,终于换来了现在3500元个税起征点的横空出世。
那么,3500元个税起征点是否真的温情脉脉?在经济狂奔、涨字当先的语境下,物价飞涨,工资被动的尾随物价上扬。设若没有物价的飙升,工资会否稳若磐石?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在一“涨”定乾坤的当下,还能支撑多久?物价依然攀升,再一次加薪潮的到来为时不远,加薪后必定会有数以千万的公众进入个税征收范围,现在看来,3500元个税起征点与其说是为了尊重民意,不如说是为了纾解民意汹涌的良策。显然,3500元个税起征点对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现实因素的考虑不够全面,不够长远,确实有点低!
更应看到,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3500元仅是温饱水平,大凡参加工作二、三年的人都可达到。因而,在一线城市拿着温饱水平的工资却依然要上缴个税,缴税范围几乎覆盖所有工薪阶层,这样的个税法案并非公众之福!电价可以阶梯收取,个税为何不能实现阶梯式、地域性标准:首先,从地域而言,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完全可以提高到5000元,缩减公众缴税范围,有利于提高公众生活条件,共享改革成果;其次,应实现个税征收与收入挂钩。个税征收更应侧重于高收入、巨收入阶层。国外早有先例可循,厂矿、企业等收入愈高的阶层应提高税率,收入愈高占用的社会资源愈多,对社会资源的使用率愈高,相应提高对社会的回报率理所应当。
适当提高个税起征点,更有利于藏富于民。任何税、费的征收都是分享民利,应在制度设计上体现对工薪阶层的眷顾,使个税征收饱含温情,工薪阶层才能在物价飞涨的背景下有尊严的、幸福的生活,提高公众的社会归属感和幸福感。
因而3500元个税起征点并非民意的胜利,本该如此,只是制度与民意博弈的过程太过艰难和曲折,才使得他的登场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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