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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卖菜”应将关口前移

(2011-06-03 11:12:20)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热议
作者:梵呗清音

山东省近日通过《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其中规定,农产品经营者在农产品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在摊位前悬挂标有经营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标识牌根据购买者的要求,提供农产品销售凭证。(齐鲁网6.2

“实名制卖菜”是《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最耀眼的条款,在食品安全问题频仍的当下,省《条例》的横空出世无非是在食品隐患积重难返背景下的无奈之举,无疑是为食品安全增设了一道屏障,“实名制卖菜”的初衷良善,值得肯定。但在纷繁冗杂的农产品销售链上,“实名制卖菜”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本应最为安全的食品领域却问题频仍,苏丹红、地沟油、毒馒头、三聚氰胺、瘦肉精、假鸡蛋、毒大米、皮革奶、草酸洗螃蟹、甲醛泡鱿鱼、避孕药黄鳝王八等数不胜数的问题食品充斥在公众生活的边边角角,公众的菜篮子、油瓶子、盐罐子均亮起了红灯,令人防不胜防。公众谈食色变逐渐升级为食品恐惧。“还有多少食品是安全的?”成为公众共同的追问,食品问题也成为摆在各级各地政府面前的首要任务。

“实名制卖菜”明确要求农产品经营者在农产品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在“摊位前悬挂有经营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标识牌”,并要根据“购买者的要求提供农产品销售凭证”。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实名制”收紧的是农产品产销的最后关口,而农产品特别是生鲜菜经过若干中间商进入终端农产品经营者手中后几乎没有文章可做,无非只是提价而已,但这并不能对农产品构成安全隐患,而最为重要的农产品生产过程则被遗漏在视线之外。

因而,若要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扎扎实实的做好诸多工作,才能纾解公众心头的疑云。一方面,前移监管关口,严格监管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而不能仅在最后的销售关口猛然一击,“实名制卖菜”的利刃难以对农产品进入最后销售前的生产以及若干倒卖环节形成威胁;一方面,必须严格控制有毒农药的使用,实行长效、剧毒农药的实名限量购买,在蔬菜产地设立农药残留检查站,形成有效、持久的产品入市检测,从源头上制止有毒产品流入市场,才能确保公众买到放心菜、安全菜!

新闻链接:http://news.iqilu.com/shandong/yaowen/2011/0602/481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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