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梵呗清音
曾经是软件工程师的周力因为与原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多次向法院、劳动局监察大队申请处理,但事情一直没有得到合理解决,他向劳动局监察大队赠送了“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引起了公众热议。(新京报11.25)
看到周力的行为,突然想到了人民日报曾率先在党报中使用的“给力”一词,用给力来形容周力的行为,再恰当不过。一起普通的劳动纠纷,虽多次向法院、劳动局举报但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最后以创新性的“不为人民服务”锦旗为纠纷下注,不得不令人对周力的大胆想象赞叹称奇,也令人对职能部门在事件处理上的态度汗颜!
劳动纠纷在所有民事纠纷中居高不下,一方面用人单位无视职工权益,拒绝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纠纷无法可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方面,在劳动合同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诉讼及法院审理、判决耗时太长,部分单位对判决置若罔闻,拒不执行,致使结案率、执行率长期在低谷徘徊,法院判决形同虚设。
在劳动纠纷或与政府的抗争中,劳动者个体势单力薄,处于弱势。在事件处理中,若政府和法律公平“缺席”,劳动者维权沦为空谈、干吃哑巴亏成为最终的结局。公众个体难以与政府及用人单位斡旋,在公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现实语境下,更鲜有与政府分庭抗争的勇士。毫无疑问,周力开创了维权新风——敢于以己之力挑战政府公权,敢于向不作为的职能部门说“不”。
周力不认为此举是为自己的维权造势,但事实是“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已为维权赢得最有力的舆论关注。说到底,周力是否造势并不重要,透过周力锦旗维权及坊间跳楼维权、爬电杆维权等不同版本都佐证着一个事实——劳动者维权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职能部门对职能履行的自觉性远非行风评议中那般温暖——言必行,行必果,口号永远比行为堂皇。
只要不违背法律,无论公众采用何种形式维权都无可厚非!但几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媒体和舆论渠道,用另类行为撬动公众和媒体向职能部门施压,最终落实为职能部门“自觉”的行为,成为劳动者维权的共性!赵作海代理维权则是媒体和舆论维权的升级版——用“名人效应”制造“眼球效应”,殊途同归。
在纠纷频仍的背景下,公众偏爱媒体和舆论维权,法律维权本应是公众维权的阳光大道却遭遇冷落,无非隐喻了两重含义:一者,公众对职能部门维权不信任;二者,职能部门的法律维权有名无实。经年累月,职能部门与公众距离渐行渐远,最终失去民意,与用人单位共同成为民意反弹的靶子。
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把公众利益放在心上,政府才能在维权的、点滴中树立形象,重建公众信任。在公众自我维权意识日渐觉醒的语境下,无视民意,哪怕再小的民生疾苦事件也能令政府公信力扫地,成为政府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新闻链接: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0-11/25/content_173838.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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