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之狗
(2011-12-19 17: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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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杂文 |
井底之狗
(张红亚)
今日,口口声声自诩河南第一河南第二的报纸,在显著位置连篇累牍指责省会某地下屠狗场血腥残忍宰狗售狗肉的不法行径,电视台和网站也没有甘于寂寞,争相做了报道。
首先表明我个人立场,不支持随意屠杀狗狗。
再说我对媒体对事不对人的评价:少见多怪外加大惊小怪。
这些媒体人好像没有线索、没有素材了似的,突然一窝蜂围着狗转了起来,想赚眼球和点击率可以理解,但是请动动脑子好不?
在狗链条的终端,街头市场,禁止卖狗肉已经喊了多年,狗肉摊依然比比皆是,这应该是媒体首先关注的,问一个为什么也中啊。
其次,不让杀狗也是对的,能不让养狗吗?肯定不能。既然如此,好像应该有一个逻辑能站得住脚:让养狗,就可以允许杀狗吃狗。强词一点进一步夺理:鸡鸭鹅羊牛猪鱼鳖虾和狗狗都是平等的,怎未见你们说?
我每天中午下楼去面馆打发午餐,每次路经一家鱼馆几乎都能看见那里的伙计在杀鱼,而且明显带有显摆性质,每次杀鱼总要在大门外当街进行,表现的很在行似的,先把一条活蹦乱跳好几斤重的大鱼按在地上,那伙计手持擀面杖照鱼的脑门上狠狠擂一下,鱼儿立马直挺……
但凡食人间烟火的人都去过农贸市场,都见过杀鸡杀鱼的场面,更为应该提到的是,有很多专门从事卖小酥鱼的作坊,他们在那里乐此不疲杀小鱼秧子的镜头远比杀狗惨烈。目光再放远一点,到大个动物屠宰场看看杀牛、杀羊、杀猪的场面,这些媒体还不得立马扩版?
有人会攻击我说,鸡鸭鹅牛羊猪鱼鳖虾大都是养殖场养出来的,养的目的就是被人杀、给人吃的,那么我还要挺住自己的腰杆说:狗,也一样。我的故里,有一张直到今天还令家乡父老引以为自豪的名片:红烧卤狗肉,还配有叫得响当当的品牌。每逢大领导驾临,作为贵重土特产,临走还要捎带一些回去,所谓“连吃加拿着”。我不敢保证这狗肉是怎么合法存在的,更不敢保证里面没有今天媒体所说的那些类似的狗源,但是有一点我敢保证:我家乡的那个品牌狗肉诞生地、生产加工地,那可是远近闻名的富裕地,在那里乃至毗邻的外省到处都是养狗的养殖场,俨然规模化、产业化,拉动了一地经济。谁能说,养殖场是非法的?养殖场养出来的狗和养殖场养出来的其它动物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井底之狗一旦出了井口,往往会少见多怪大惊小怪地乱吠一通,本是正常的。倘若我再婆婆妈妈唠叨个没完没了,就该是不正常的了。
201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