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近日翻看《儒林外史》,浏览到第二十五回“鲍文卿南京遇旧 倪廷玺安庆招亲”,讲到戏班子老板鲍文卿无子,而修乐器的落魄文人倪霜峰生养过六个儿子,因无力抚养死了一个卖了四个,第六子也“只因衣食欠缺,留他在家跟着饿死,不如放他一条生路。”准备卖掉。于是鲍文卿就出二十两银子,将倪廷玺过继为子,改名鲍廷玺,找左右邻居做见证人,立有文书如下:
立过继文书倪霜峰,今将第六子倪廷玺,年方一十六岁,因日食无措,夫妻商议,情愿出继与鲍文卿名下为义子,改名鲍廷玺。此后成人婚娶,俱系鲍文卿抚养,立嗣承裆,两无异说。如有天年不测,各听天命。今欲有凭,立此过继文书,永远存照。
嘉靖十六年十月初一日。
立过继文书:倪霜峰。
凭中邻:张国重、王羽秋。
这个契约虽然简短,但把过继的主要事宜都说清楚了,详略得当,尤其“如有天年不测,各听天命”一句,现今的文书要好多词句表述,也不一定达到所要表达的效果。特录在此以供借鉴。
喜欢
0
赠金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