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看电视时,经常发现主持人信口开河说错中国话,所以今天本博开设《咬“人”嚼字》专栏,我是受《咬文嚼字》杂志的启发,不过它是“咬”文的,而我则专门“咬”人的,就是“咬”主持人的,哈哈!也许那些都不是什么大毛病,但是我绝不乱“咬”人,而我的唯一目的就是净化荧屏、促进主持人提高“说话”的水平——
2009年12月27日20:40,在央视《东方时空》节目中,在说到安阳发掘出曹操墓的新闻时,主持人张羽说:“通过对于墓穴的考察,可以进一步判定这是不是曹操墓。”张羽信口开河的老毛病又犯了,随便滥用“对于”,或者该用“对”的地方乱用“对于”是他的语言不规范的许多毛病之一。其实他的这句话应该这样说:“通过对墓穴的考察,可以进一步判定这是不是曹操墓。”
关于“对”和“对于”的区别,在百度上是这样解释的——
“对”和“对于”都是表示对象的介词,在实际运用中常常用错,怎样区别并正确使用“对”和“对于”呢?一般地说,凡是可以用“对于”的地方,都可以用“对”;但是有的用“对”的地方不能用“对于”。大致在如下几方面是这样。
一、表示人与人之间或人与事物之间的对待关系时,只能用“对”,不能用“对于”。
如: 他对我很热情(√) 他对于我很热情(×)
对党忠诚老实。(√)对于党忠诚老实。(×)
二、相当于“跟”和“朝”、“向”的意思时只能用“对”,不能用“对于”。
如:我对他说过了。(√) 我对于他说过了。(×)
他对我笑了笑。(√) 他对于我笑了笑。(×)
不对困难低头。(√) 不对于困难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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