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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生关系的简单思考——学生主体与教师主导     张崇

(2014-04-30 16: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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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今天看了本关于教育理论方面的书籍,在论述现代教育理念的新观念和新趋势的时候。有学者提出,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有三种看法,一种是教师的绝对主导下的师生关系;一种是以儿童为中心的师生关系论;最后一种在时下最为流行,也最受推崇,即:主张应确立“以教师主导,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双主体模式。

前两种关系模式的弊端我们广为熟知,对其也有应得之意。当下教育领域,在我的认知中的确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双主体公共交互左右,一方面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也能促进二者的教学相长。换而言之,这种观念理论非常流行。但是,某位学者提出,这一理论存在问题,它静态、机械或者形而上学地理解了教育过程中师生复杂的动态关系。

对这句话产生了思考。首先是,对于这句话的认同与否。开始接触时,尚未多想,对于某学者的观点也是驳斥的,认为其观念有些过于批判。但静下心思考,反而产生疑惑。死否如他所说,这种师生关系的确存在着弊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这一动态具体如何体现?我并不非常清楚,但就我所认知,教学相长,教和学的过程。教,不仅是知识,还包括行为示范,道德培养。学,当然也不是片面的知识和技能,而是一种全面的内在建构过程。那么师生之间存在的动态联系不应就是这个教和学的过程吗?师生之间关系的界定,也应是在这种教和学关系中,两者应是怎样的关系。教,主导是绝对还是相对,这是对教师功能的界定。由此,我们思辨到另一种划分“引领”。是引领还是主导,这是两个不同的词语范畴,意义也大不相同。引领在某些层面偏向大课程小教学观念,而主导则偏向大教学小课程理论。由于这种课程观念的差异,那么教师的作用也是差异显著,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当然也是完全不同。如果重视教师的主导,那么学生的地位更多倾向于保守的接收者;反之,他就是一个以教材为辅助的自主学习者。那么,这样想来,仅限定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好像有些自相矛盾的地方?由此想来,对于这种师生关系的命题貌似的确存在某些疏漏。

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联想到另一个因素。即适应性。将教育分类,以学生的年龄或者认知水平的差异区分,有学前,义务,高中,大学及以上等划分标准。对不同年龄段或者说不断层次的学生,他们与教师之间的关系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学前阶段,如果大谈发挥学生主体,有着天然的不可实现性,当然这也不意味着我赞同忽视学生的主体性。这与本文的思考有所关联,但也有所跑偏。

总结一下,即,“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师生关系是否真正存在疏漏和缺陷?我在思考和反思;其次,针对不同阶段的教育,师生关系是否在某个阶段可以用这个标准完全概况?仍在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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