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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出售”的是“私奔的忏悔”

(2011-08-18 20:08:41)
标签:

宋体

逻辑混乱

私奔日记

社会公德

男盗女娼

杂谈

——驳《出售私奔有违社会公德》一文

 

前几天,家乡一张小报,发表了一篇逻辑混乱的小文章,扯着道德的旗帜,挥舞着“文革”的大棒,发泄着红眼者自作聪明的愤慨,以为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说话就“自然正确”,可是,事实总是不给自以为是者面子,一方面,他妒恨的“不光彩经历”依然在卖着“几个小钱”,“亮相媒体”依然在发生;另一方面,他臆想的所谓“仕途尽毁”中的“仕途”因纠结诡异而依然为作者所唾弃,“经济拮据”也并没有发生。可以告慰这位红着眼睛说话的人:我过得很滋润,不是一般的滋润,你要是看到我今天的生活,如果你是那种见不得别人好的人,我相信,你只有去撞墙,世界真的太不如你意了。

以上是个态度。再来讨论逻辑。读过初中的人,只要他去读读《私奔日记》就会知道,你非得把“出售私奔”的帽子扣给我的话,那我告诉你,在逻辑上,你偷换概念了,扯淡了。我出售的不是什么“私奔”,而是“私奔后纠结的经历”,是“私奔的忏悔”。这点站不住脚,此文后面的挞伐就有“疯狗望天咬”的滑稽了。

至于要不要这本书,就不劳逻辑混乱的人操心了,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忠于职守,早已代表你做出了判断,大众就更用不着你来习惯性“代表”,销量自能代表公众好恶。这个社会,不缺少犯错误的人,却缺少真诚的忏悔。就是这帮做着男盗女娼,说话道貌岸然的家伙害的。

20110818

 

附:原文:

出售“私奔”有违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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