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红/文
古典“Classic” 一词,源于古罗马上层阶级使用的拉丁语“Classicus”。这个充满动感的词汇,包含着和谐、高雅、典范、完美等多层解释,带有均匀、节制、淳朴以及返朴归真的原始人类思想。
古典,是人们为追寻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为典范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思潮和流派。它所表现的情节、环境,都能给人一种庄严而又崇高的感觉。可以这样说,古典,充分地体现了人类理想中生活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
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时期,是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结合得最为完美的时期。遵循古典主义的理想,这一时期在文学、音乐以及绘画等艺术领域产生了无数经典的传世之作,涌现出了许多伟大的人物而为世界频添了一道最为耀眼的色彩和最为靓丽的风景。
当时光穿越二十一世纪,古典主义的躁动又以一种崭新的方式,在古老的东方大地粉墨登场。一种带有共性特征的,世纪末的怀旧情绪,使得人们似乎在一夜之间,便接纳了古典主义并衍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狂热情绪。无论生活方式、时尚服装、文化理念、戏剧文学、美术工艺,甚至居家环境的装饰装潢等大大小小的领域,无不对古典主义趋之若鹜。然而,真正带有浓郁的人文精神和自然精神的古典主义,依旧与我们的生活,与我们的时代,保持着一段相当的距离。尽管现代与时尚,古典与怀旧等话题,是我们谈论得最多,也是我们的媒体版面和频道出现频率最高的话题。
我们常常听古典音乐,阅读古典文学名著,观看古典时装表演,欣赏古典绘画展览,崇尚古典装饰艺术,使用古典木质家具,自以为非常感动,自以为已经听懂了古典,读懂了古典,理解了古典,触摸到了古典。自以为古典就是一只家中豢养的宠物小狗,随时都会摇动着它毛茸茸的小尾巴,趴在我们的脚边,听候我们的召唤。其实,我们根本就没有搞懂什么是古典,我们离古典已经一天比一天遥远,遥远得仿佛如隔了几百万光年。
睁开我们因为灯红酒绿的侵蚀而蜕变得慵懒无神的眼睛,我们会惊异地发现,真正的古典,已经时过境迁。
古典,起码在一百多年以前,也就是十九世纪末叶,就已经离我们远去。
我们可以不必责备自己对古典的一知半解,不必责怪自己对古典的生疏与隔膜。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保罗·莫里埃、里查德·克莱德曼将古典音乐肆无忌惮地改变成小品,再添加上强烈的听觉刺激的打击乐或迎合于我们的时尚口味的钢琴曲,便以为是重返了古典或对古典有了全新的诠释;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许多人家摆满文物古董、古典书籍其实只是为了作为一种家居的装饰,自以为是珍惜、收藏和品位,以为这样就会对自己有发酵作用;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有的摄影师堆摆了几件古董家具拍摄出的美人照就以为与古典,与怀旧扯上了关系。
岁月是一味和蔼可亲的雕刻师,将古典雕塑得越来越让我们喜欢。古典被我们附庸风雅,古典被我们各取所需,古典被我们涂抹上了斑驳或金色的油漆,淹没在一片强劲的音响之中。
听古典音乐,看古典绘画,读古典书籍,其实只适合在万籁俱寂的夜晚,一个人呆在家里,品着有绿意氤氲的清茶。
古典,不适合于大庭广众,也难以融入哪怕是最好的美酒或者咖啡,但它却能够融进清幽的月光或神秘深邃的夜色之中。
古典,不是泛滥的激情,不是嬉笑怒骂,它只是一种细腻、柔顺以及和谐。这种和谐让我们走进去,走进薄雾笼罩的芬芳田野,沐浴在明净清澈的梦境中,如一袭绿荫遮挡着骄阳的辐射,让我们被各种膨胀的欲望炙烤了的心灵稍稍平静下来,让我们冒出的虚汗稍稍舒缓一下。
也许,古典确实离我们太过于遥远,我们寻找不到。今天我们无论如何模仿,那个时代的精神都已根本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在今天重现。
古典已成为一种象征,我们无需去听懂它,读懂它,它只让我们彼此感受、体味,在那辽阔旷远的空间,自由而任意地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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