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已有受损股民启动索赔,诉讼索赔持续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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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索赔征集 |
2018年8月10日晚,融钰集团(证券代码:002622)发布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吉调查字2018016 号)。因公司公告披露的战略合作相关信息涉嫌存 在误导性陈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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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还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 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 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 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认为,2018年8月5日之前买入融钰集团股票,且在2018年8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股民可依法提起索赔。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团队专业代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索赔业务,目前团队已帮助佛山照明、上海绿新、大智慧、安硕信息等众多虚假陈述案件中受损的股民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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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股东账户卡;
3、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