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股民亿元索赔已获赔,紫鑫药业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
(2015-09-08 11:52:57)
标签:
股票索赔虚假陈述紫鑫药业 |
分类: 索赔征集 |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证券索赔律师团队经过2年半的努力(2013年3月至今)成功帮助佛山照明股民打赢诉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并且代理股民正陆续获得投资损失赔偿。
现: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证券索赔律师团队正在帮助紫鑫药业受损股民追回因紫鑫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而造成的投资损失。
索赔条件:凡在2011年3月30日到2011年8月16日买入且未完全卖出紫鑫药业股票的股民。
受理方式:咨询电话:18027131914,QQ:452119420
索赔缘由: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股东账户卡
3、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
关于索赔费用:
1、律师费:事后收取,股民获赔之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如是外省案件,则收取500-1000元左右的办案费用);
2、公证费:办理身份证公证和授权委托公证,费用一般为200元左右(具体费用视各地而定)
3、诉讼费用:由法院收取,大概为索赔金额的1.5%-2.5%左右,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详情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