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个新闻稿件的说情案例。详情不说,只记录在案。
第一天稿件:《钱进派出所 为何难要回》
3000多元现金遗失在郑州汽配装饰广场内,好心人付小松拾到后报警,先后引来了自称失主的于先生和出警到现场的柳林派出所民警包伟,包伟将现金带回了派出所。于先生说,他已在民警到来前说对了付小松捡到的钱的数目,这钱应该是他的,但他多次到派出所索要无果。昨天,为此事奔波多日的于先生告诉记者,他不知何时才能要回他的钱。
家住原阳县农村的于先生说,11月11日,他和同学来到汽配装饰广场,到一家商店问点事。为安全,他把准备做生意用的几千元钱装在右脚的袜子里。他在这家商店办完事出来时,发现装在右脚的袜子里的3000多元丢了。
“我们慌忙沿原路去找,向西走了二三十米,看见一名男青年手里拿着一沓钱站在路边。”于先生说,“我问他这钱是不是捡的,男青年说是。”于先生告诉记者,男青年叫付小松,在汽配装饰广场给开店的哥哥帮忙。
对此,付小松告诉记者,他和一名妇女以及一名收废品的人捡到了钱,他们在那里等失主,可连问了三个人都说没丢钱,只好报警。
付小松说,他报警后没多久,于先生就过来了。他问于先生丢了多少钱,于先生说的钱数和他们三个人捡的总数目一样。但他已经打过110了,想着等警察过来作个证,再把钱给于先生。随后他们4人来到其哥哥的店里。后来,派出所的民警开车来了,问了情况,登记了于先生和他的联系方式后,给于先生一张字条,上面有民警的名字和手机号码。然后民警拿着钱就准备开车走。于先生过去要求民警数一下钱,民警听后数了数,还用店里的验钞机验了一下真假。但那个民警没给他打拿钱的收据。
对此,于先生说:“眼看他开车要走,我赶紧上前问他为啥不把钱给我,但包伟说这钱不一定是我的,等没人认领再给我。”
于先生说:“我在11月13日上午打包伟的手机,他说没时间,并说钱不一定是我的,又有人来认领了,让我下午再联系。到了下午,我和同学直接去柳林派出所,见到包伟后,包伟出来把我们叫到一间办公室说,有对夫妻也来领钱了,但这对夫妻这两天不在郑州,让我们11月16日下午到派出所。
“11月16日下午,我再次来到派出所,见到包伟后,他还让我们等,说他有事要出去。我们在值班室门口一直等到包伟再次回来,我问他咋处理,他说他有事,让我找值班室另外一位民警,说罢又走了。”
我找到那位民警正说时,包警官又回来了,他也不时插话说,真不行就上交国库。
于先生说:“我问包警官,你们说有夫妻俩也来领钱,咋见不到人呢?但包警官说和那对夫妻暂时联系不上。我一听就懵了,把丢失的钱要回来咋恁麻烦,这可是俺农村半年的收入啊,俺做生意的本钱啊。”
昨日上午,记者以于先生朋友的身份和于先生一起来到金水公安分局柳林派出所。到派出所时,民警包伟正在开会,记者和于先生站在楼上等。稍后,包伟开完会出来,包伟让于先生找证据,现在不能证明是他的钱。包伟说现在没法给于先生钱,因为汽配装饰广场附近的马李庄村也有人来要钱。
见要钱无望,于先生只好走出派出所的大门。这时,于先生的手机响了,他告诉记者,包伟打电话让他过去问话。昨日中午12时,于先生给记者打电话说,包伟问过话后说他不管这事了,而派出所的姓林的民警说这事比较麻烦,让于先生再等等。
昨日下午,记者以于先生朋友的身份拨通包伟的手机。包伟说,虽然于先生说对了钱数,但在他出警返回派出所后,在马李庄村住的一对夫妻也来派出所报案说钱丢了,也说对了钱的数目。这些天他们也和那对夫妻进行了联系,但那对夫妻家有急事回去了,目前还没联系上。
对此,于先生说:“如果说还有人来认领这笔钱,派出所应该及时调查此事,但派出所至今也没有和付小松联系过,我也从没见过马李庄村的那对夫妻,我不知道派出所这是啥意思。”
针对此事,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的刘涛律师说,根据于先生和拾钱人所说的情况,从丢钱到捡钱以及核对钱的数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警方应该把钱归还于先生。如果警方长期对此不作处理,在现有证据的前提下,于先生可以向金水公安分局投诉,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A
此稿显然是这个警察有问题。
以下是第二天记者写的后续:
《钱进派出所 为何难要回》新闻后续
遗失现金如数还失主
本报讯
“这是你丢失的3700元钱,请你点一下数目。”昨日上午,在郑州市柳林派出所所长办公室内,任松军所长把钱递到了原阳县农民于先生的手中,并为此向于先生道歉。面对失而复得的现金,于先生感激地说:“多谢大河报对我丢钱的事进行报道,使我拿到了这笔钱。”
昨日,本报A10版以《钱进派出所
为何难要回》为题,报道了于先生在郑州汽配装饰广场内把钱丢失,而市场商户付小松拾到钱后报警,柳林派出所民警包伟接警后将钱带到派出所。于先生随后多次找包伟要钱,但包伟均以还有一对夫妻来领钱,于先生证据不足为由,拒绝把钱给于先生。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柳林派出所。派出所任松军所长说,他刚看到报纸,正在让包伟找那对夫妻。上午10时30分,一名男子走入所长办公室,他自称姓刘,正是包伟所称的报案人。这名男子说他和妻子在马李庄做小生意,当时也丢了3700元钱。
针对男子提供的丢钱地点、时间等细节,记者和任松军所长对这名男子进行了询问。在对询问内容和真实情况进行比照后,任所长认为该男子是在撒谎,并让民警带该男子去做讯问笔录。
随后,任松军所长打电话叫来失主于先生,并叫来内勤民警,当场把钱还给了于先生。任所长说他看到报纸后才知道此事,并为于先生为此连日的奔波表示歉意,任所长对于先生说:“从目前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这钱应该是你的。”
任所长告诉记者,他们将对涉及此事的民警和当事人做进一步调查。
后经各方说情,第二天的稿子竟然被修改为:
●新闻后续
遗失现金退还真失主
记者 温中豪 实习生 梁志霞
本报讯
昨日上午,柳林派出所经过认真核实,将群众拾到的3000多元钱退还给真正的失主于先生。
郑州某市场商户付小松11月11日捡到3000多元现金,在不能认定谁是失主的情况下,把钱交给柳林派出所民警。当天,派出所内竟来了两名“失主”,都说钱是自己的。一旦钱交还给冒领的失主,就会给真正的失主造成巨大损失。派出所立即派民警对失主身份进行核对,但是其中一位“失主”第二天离开郑州到外地办事,致使核对工作搁置。民警另辟工作途径,到付小松拾钱的市场内走访市场内的商户,提取证人证言。昨天上午,民警又找到外出归来的另一位“失主”核实。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分析,派出所认定于先生是真正的失主,昨日将3000多元钱交还给于先生。
在值班编辑与记者的争取下,这个改后的后续没发出来。此事也最终不了了之。